2020年9月17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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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70期(总第3487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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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布中小 学教师减负清单
《教育导报》2020年第70期(总第3487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沈文)日前,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对照《清单》,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察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社会事务进校园及相关报表填写大幅精简,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管理更加规范。

《清单》共16条,包括未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党委审批,不得开展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各类督察检查评比考核活动;开展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不得安排中小学老师上街执勤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未经县级以上教育、统计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布置各类报表填报、信息采集、教育统计工作;不得要求教师参加未纳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外的线上、线下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等。

根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筹规范督察检查考核工作要求,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党委、政府对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升基本信息采集、管理和使用水平,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实现共享共用。建立抽调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禁止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综合督察的重要内容,将督导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