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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94期(总第2991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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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办小学招生不得早于春季开学前
成都市教育局约谈部分民办小学重申招生纪律
《教育导报》2016年第94期(总第2991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记者 倪秀)10月30日,成都市教育局再次重申,从2017年起,民办小学的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春季开学前——也就是说,明年民办小学的招生工作必须在2017年2月13日以后才能启动。此前,成都市教育局已要求少数违规开始招生宣传的民办小学立即整改并消除影响。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接到家长反映,有个别民办小学在网上发布招生信息。成都市教育局了解相关情况后,紧急召开了由部分民办小学负责人、区(市)县教育局小教科科长、民办教育科科长参加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事前约谈会,重申民办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办法开展新学年的招生和收费工作。要求各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指导民办学校对是否有提前或变相提前招录学生、通过考试形式招录学生、招生录取前提前圈定学生并收取费用、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机构招生等8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成都市教育局强调,已经开始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立即整改,消除影响。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事前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明确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退费标准及程序等具体内容,未经备案的不得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