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9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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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02期(总第2999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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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风行风曝光台
《教育导报》2016年第102期(总第2999期) 导报一版

泸州一幼儿园非法办学被查处

本报讯(沈文)日前,省教育厅接到举报,“泸州一幼儿园非法办学一年,为何取缔难?”经省教育厅基教处核查情况基本属实,相关部门将于近期联合执法,坚决取缔该园的非法办学行为。

经核查,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龙潭路56号的金葫芦幼儿园申请办园场地为3栋D级危房和1栋B级危房,无房屋验收手续和消防验收手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幼儿园办园条件,无法取得办学许可证,是一所非法幼儿园。

龙马潭区教育局于今年1月11日向该园申请人李某下达了不同意设立幼儿园的决定。2月,该园擅自招生行课,区教育局多次约谈李某和该园拟办园场所业主陈某,多次联合相关部门现场整治,并向社会发布《关于取缔鱼塘街道金葫芦幼儿园非法办学的公告》,并向入读该园的幼儿家长送达了《告家长书》,但该园仍继续其非法办学行为。9月份,了解到李某仍然在进行非法办学行为,区教育局要求其提供合法有效的申报材料,否则,必须停止非法办学行为。

接到群众举报和网上舆情后,区教育局领导立即前往该园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并向其下达立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的通知。目前,该园现有在园幼儿90余名、教师10余名。区教育局、鱼塘街道、鱼塘中心校正在制订幼儿分流方案,确保入读该园的幼儿能得到妥善安置。区教育局立刻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取缔工作方案,将于近期联合执法,坚决取缔该园的非法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