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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90期(总第3507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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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7个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教育导报》2020年第90期(总第3507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记者钟兴茂)11月9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导检查行前会在教育厅召开,安排部署2020年实地督导各项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教育厅总督学傅明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自2019年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组织开展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省级督察检查考核计划》,2020年评价工作从7月开始部署,目前已经完成了市(州)自查自评、第三方监测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11月9日至13日,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将分组对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雅安市、广安市、巴中市7个市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实地督察。督察内容包括: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统筹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教育保障落实、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五个方面共32项具体职责落实情况。

会议强调,此次实地督察评价要在全面分析总结2019年评价工作基础上进行改革。要突出减轻负担,在今年评价工作中,遵照国家对评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大幅精简评价指标,在去年指标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突出问题导向,这次评价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通过全面梳理自查自评、第三方监测和互联网平台反映的问题,形成问题线索,实地督察期间将对问题重点核查,督促问题切实有效解决;要突出社会参与,评价工作中,科学设置了系列满意度调查指标,通过网络随机调查,充分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

据了解,实地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听取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介绍,查阅必要的材料,随机抽查部分市级部门、县级政府和部分学校,通过核查数据、个别访谈、随机暗访等形式,准确了解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实地督察结束后,将根据自查自评情况、第三方监测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和满意度调查情况,分市形成评价报告,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后反馈相关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作为对有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