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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7期(总第3535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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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惩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标
记者 梁童童
《教育导报》2021年第7期(总第3535期) 导报一版

1月13日,武汉市一小学老师因用戒尺打学生手心而被教育局通报,停课致歉。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作为一种教育惩戒的手段,打手心并不过分;也有家长表示能够接受这种教育方式;还有的为老师“伸冤”,并认为打手心与刺扎、击打等体罚有本质的区别。但事实上,教育部于2020年底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教师被允许的惩戒行为,并未包含“打手心”这一项。

该事件引发的热议也从侧面说明,教育惩戒权真正落地、人人达成共识,并非一朝一夕可以达成。那么,《规则》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教育部为什么发布《规则》?教师如何把控惩戒的实施?家长怎么参与?接下来,让我们听听来自老师、家长和专家的声音。

■ 记者 梁童童

有法度

教育惩戒须有法可依,依法行事

2020年12月29日,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学生小栗正在准备即将来临的教师资格证面试。她打开微博,准备搜集些“面试攻略”,却发现了一条热搜:“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实施教育惩戒。”小栗有些懵,现在老师要惩罚学生,还需要官方“授权”了吗?

作为一个“90后”,在小栗上学那会儿,老师惩戒学生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总会有一个大家都很怕的老师,在他的课上,班里最调皮的同学都不敢“造次”。在小栗的印象中,这些严格的老师所带的科目成绩普遍会比较好,因为学生课上不敢走神,作业不敢拖欠。因此,就算被责备、打手心,同学们还是很敬爱他。

“有这样一个规定也挺好的。”小栗回想起之前看到的老师被投诉的新闻,“以后我当了老师,做什么事情都有章可循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纠纷了吧。”话题页面中,这个文件已经成为教师资格证面试的热点。

并不只有小栗对《规则》的出台有疑问。家长董先生的孩子明年就要上初中了,由于他和妻子的工作都比较忙,跟孩子商量后,初步决定让孩子住校。“我希望他以后的班主任比较严厉,娃娃调皮起来才管得住。有时候只靠嘴说,他听不进去,罚罚站、打打手心我觉得也没什么,更能让他长记性。”在董先生看来,老师管教学生是极其自然的事情,怎么还需要明文规定了?

近年,老师因严厉管教被学生或家长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老师因为管教方式太过严厉导致学生身心受创也不是新闻。家长担心孩子被伤害,对老师言辞激烈,甚至于投诉、报复老师;老师担心自己的管教不被家长理解,好心办坏事,索性只单纯教书,把“育人”的问题留给家长自己处理。教育惩戒,需要一个教师、家长、学生三方都认可的“度”。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规则》发布时说明,法律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教育惩戒的概念,但这一概念已经约定俗成,被社会和教育界普遍认同,符合我们的文化传统和教育实践,也是教育权的题中应有之义。“两会”代表、委员提出许多有关建议、提案,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普遍希望国家明确规则,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大多数家长也对此表示支持。

2019年11月,《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教育部广泛听取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还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共收到6400余条具体修改意见。历时一年的反复打磨,《规则》终于颁布,于今年3月1日起试行。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有关教育法律可能作出修改,教育惩戒的实施也要不断通过实践健全完善,《规则》将在一段时间后适时进行评估,并进行修订、完善。

有尺度

权利的划界——既是授予,也是限制

“科学准确,简明扼要,在表述上做到了规范和周密。”这是新世纪品格教育研究院学术院长、原成都市教科院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杨霖对《规则》的评价。

杨霖提到,现实中,实施教育惩戒最大的困难在于教师、学生、家长三方各自对于“适当”有着不同的理解,而《规则》把教师惩戒权的范围和程度都作了简单明了的规定,能够很大程度上为恰当行使惩戒权的老师避免无端的争议和指责。“它对权利划了界,既是授权,也是限权。”

《规则》可以用4个词来总结其重点:定性、划界、倡导参与、保护权益。

定性,即为“惩戒”定性。惩戒不是惩罚,只是为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手段。教师在教学管理的过程中无论是对学生进行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进行惩戒,都应从为了使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而出发。《规则》还明确指出,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划界,即为教师的惩戒权划定一个范围。《规则》划分了学生违纪的几种程度,根据其情节轻重不同,给出了相应轻重程度的惩戒方法,教师应参照相应的条款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还禁止了“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7类不当行为。

倡导参与,即倡导家校沟通。在制定校规班规时,校方应邀请家长参与进来,听取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制定出三方都认可、结合了本校学生具体情况的规章制度,还应当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宣传讲解校规班规。同时,学校可以吸收学生、家长参加到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

保护权益,即保证程序正当,以保护师生双方的权益。在实施较为严重的教育惩戒时,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一方面,惩戒实施后,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投诉;另一方面,学校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教师若无过错,学校应当给予支持和保护。

“对‘教育惩戒’的任何疑问都可以在《规则》中找到答案。”杨霖指出,对比2019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规则》去掉了一些强硬的表述,并且无论是对老师,还是对学生,都多了人性的关怀。

在对“教育惩戒”的定性上,《征求意见稿》“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的表述在《规则》中去掉了“必要”和“法定”二词。《征求意见稿》中“应坚持育人为本、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等原则”“适当增加运动要求”等模糊的表述在《规则》中,有的被直接删除,有的被细化成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条款,例如“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对于条款细化、具体化这一点,杨霖持赞赏态度,因为这是保证《规则》能够落地的关键。“老师罚孩子站10分钟,大部分家长能理解,但有的家长,孩子被罚5分钟可能就不乐意了。”同一种惩戒,在不同家长的眼中都“最合适”是困难的,但是《规则》提供了一个有章可循的、普遍认可的“合适”范围,这至少保证了惩戒行为在程序上的正当。“每个人的理解或许有偏差,但是规定来了,我们都按规定办事就好。”

有温度

因错施“惩”,体现教师人文关怀

作为家里唯一的宝贝,德阳金山街小学的维维(化名)从小就受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疼爱,性格活泼开朗,又有些淘气。有一次,维维的调皮劲上来了,妈妈说东,他非要往西,妈妈覃女士半开玩笑地说:“你再闹,小心我让王老师打你!”没想到,维维对她扮了个鬼脸说:“王老师才不敢打我呢!”覃女士又好气又好笑,心想:“难道还没人能收拾得了你?”

覃女士是一直支持老师拥有惩戒权的,罚站、跑圈、打手心,只要不过分,她认为都可以接受。对于《规则》中惩戒内容,覃女士表示完全赞同。“我是觉得打打手心也算不上体罚,但是有的家长不让,那可能老师就比较难办。既然有文件规定了,那就依文件来,家长、老师都好说话。”覃女士说,像维维这样调皮些的孩子,惩戒更能让老师管得住。

维维的班主任王老师,自己也是一位家长。在她所在的家长群中,也发生过因为老师没解释清楚某件事就遭到投诉的事,所以当她自己工作时,就格外谨慎。然而,看到诸如家长不理解老师而去投诉的事,王老师心里还是有点不是滋味。“哪个老师不想把孩子教好呢?有的家长总觉得老师要‘害’他的孩子,我想,要是我被这样对待,那该有多寒心啊。”

对于如何管理班级、如何实施惩戒,王老师有一套学生、家长都认可的班规,《规则》出台之后,王老师表示,这个寒假的一项工作就是好好研究怎样让二者融合起来。

《规则》中反复提及的一点,也是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班级结合家长、学生的意见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然而,这毕竟是一项庞大的长期工程,在完成之前,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要有一个尊重规则的意识,“有规则意识之后,我们才能再说因错施‘惩’的问题。”对于现在有些向《规则》中的某些条款提出质疑的声音,杨霖这样评价道。

绝大多数老师、家长都是理智的,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家校双方是教育孩子的同盟军,积极地交流沟通;但是,仍然有个别、极端的现象存在,这也是现实。杨霖认为,包括《规则》在内的一切法律、规章、制度,都是起底线、防线的作用,“我们不能说‘我觉得我能控制’‘我觉得这样可以’,就觉得别人也都应该认可。”制度可以被质疑、更改,但是树立规则意识,遵守正当的程序是第一步。

至于因错施“惩”,在杨霖看来,是最能体现老师人文关怀的地方。知道一个孩子身体不好,就不让他罚站,或是看他表现好了,就缩短时间;知道一个孩子比较敏感,就在训导他的时候温和一些,或是事后及时给予安慰。“不是说惩戒了,就不管孩子了,我们需要关注他后续的状态。惩戒之后如何做,可能是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