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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8期(总第3536期) 导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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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确“考试观”,才能过好“考试关”
—读《为考试事敬告全国学子》有感
成都七中副校长、成都七中实验学校校长毛道生
《教育导报》2021年第8期(总第3536期) 导报三版

考试作弊,已成为“社会之恶俗”,这颗毒瘤屡割屡长,难以断根。根源何在?如何处理?1913年5月,年仅20岁的陶行知在《金陵光》第4卷第4期发表了《为考试事敬告全国学子》一文,对考试舞弊这一“欺诈之行”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批驳和劝告,可谓入情入理,用心良苦。

陶行知把学生分为“勤生”和“惰生”。“勤生”是“一日读一日之书,一时学一时之业”,惜时如金而又勤勉务实。“惰生”则“光阴宜宝贵也,而等于闲度;学业宜精思也,而苟于涉猎”,荒废光阴而又浅尝辄止。尽管二者学业成就自是大相径庭,但都有可能考试舞弊,“惰生”因“畏”而“不愿自居下风”,“勤生”因“贪”而“求以达其冠军”,所以“始于一念之贪,终于欺诈之行”,出现“枪替”“夹带”“剽窃”“耳语”等舞弊行为。考试舞弊与学生个人学业优劣程度无关,而与学生“考试观”有关,要形成正确的“考试观”,才能过“考试关”。

陶先生将考试舞弊归纳为有五大“恶德”:即“欺亲师”;“自欺”;“违校章”;“辱国体”;“害子孙”。陶行知主要是从道德层面来分析考试舞弊的危害,他指出:“道德为本,智勇为用”,“道德不立,智勇乃乖”,而学生则应“欲载岳岳千仞之气概,必先具谡谡松风之德操;欲运落落雪鹤之精神,必先养皑皑冰雪之心志”,如此才能杜绝考试舞弊行为。当然,陶行知没有停留在个人私德上分析和引导,而是站在国家大义的高度上。他把自由视为“共和之精神”的基础和首要特征,考试舞弊事涉诚信问题,“惟真诚为能令国民自由”。

陶行知呼吁全国学子要“以爱国爱人自任”,向考试舞弊行为大声说“不”,勇于尽责,“今日之责不尽,安望将来之尽责乎”。他强调:“欲他日爱国爱人,必自今日不欺始”,从不自欺的自爱出发,才能推己及人而爱人和爱国。首先,学校和教师要行动起来,学校规则要“严紧”,教师要避免“以得学生欢心,为保全位置计,见若不见,闻若不闻,弗敢穷就”。其次,广大学子要“毋惮权势,毋徇私情,择善而行,见义而为”,对考试舞弊者“大声疾呼而忠告之,耳提面命而规谏之;忠告规谏之不从,割席与绝之;割席之不悛,鸣鼓而攻之”,也就是说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由此看来,陶行知对治理考试舞弊现象提出了学生“自爱”、学校和教师“严紧”、同学“规谏”等多种措施,已有综合治理的思想端倪。

考风影响学风,学风影响校风,考风不正,学校教育就无从谈起,“斯风不振,教育之前途何堪设想?”学校教育要严肃考风考纪,“革社会之恶俗”,“达肃清之目的而后已”,以实现教育兴国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