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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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1期(总第3549期) 导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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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需 因生利导
◆重庆市开州区南雅镇书香中心小学 李宏龙 付春燕
《教育导报》2021年第21期(总第3549期) 导报三版

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它的出台不是教师对学生矫治违规的“护身符”,而是沟通的桥梁。因为教育惩戒是师生心灵的对话,作为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需要因生利导。

一名7岁的小女孩,平时爱涂涂画画。开学初,课间她趁老师不在,在教室墙壁上涂鸦了一头牛,班主任知道后在班上点名批评了她在教室里乱涂乱画。第二天,小女孩怎么也不愿上学,在母亲的再三追问下,她说出了为什么要画牛。原来,她在过春节时看到镇上到处挂着“牛气冲天”的条幅。

一通简单的批评虽然看似符合教育规则,却让小女孩感到批评的压力。如果基于学生心理,采用艺术化的教育惩戒形式,那结果可能大不同。从此案例不难看出,老师对学生的教育惩戒会直接影响其学习的情绪。作为教师,我们在实施教育惩戒时,要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品质,尊重他们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感受,带着真挚的感情去走近学生,了解他们的真实动机、情感需求,分析他们行为背后的原因。发现他们的闪光点,予以赏识性教育,让学生在教师充满真情的鼓励下健康成长。如果本案例的班主任先了解女孩子涂鸦的动机,然后心平气和地指出画画的地方选择错误,影响了教室的美观。这样小女孩是不是容易接受自己的错误,并由衷改正?

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更应注重赏识性发现,应洋溢爱的温情,让学生扬起希望的风帆。我们的教育,一定要情的感染、爱的尊重、理的启迪同行。只有这样,教育惩戒才能回归主旨——促进学生、引导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