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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1期(总第3559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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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共育, 边界在哪里?
本报记者 倪秀
《教育导报》2021年第31期(总第3559期) 导报一版

近日,四川省级教育科研重点课题《教育生态视角下区域新型家校关系实践研究》的开题论证会在成都市新都区举行。新都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开题汇报中谈道:“区域家校边界模糊、关系紧张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希望通过研究厘清家校共育的权责和边界。”那么,家庭和学校的权责,是否需要明晰?家校共育究竟能否厘清权责边界?家校共育,各自的边界在哪里?这些问题,引发了当天与会者的讨论。

本报记者 倪秀

现象

互相“甩锅”,削弱家校合力

“家庭和学校如果边界不清,就容易互相‘甩锅’。”四川创新教育研究院院长纪大海谈到,现在家校之间由于职责不明晰,互相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凡是孩子的学业成绩出现问题,家长会把所有责任推向学校,总是质问“学校是怎么教的?”

在纪大海看来,如今有三方面的家校矛盾比较集中:第一,关于家庭作业,到底是给孩子布置的作业,还是家长的作业?第二,当孩子出现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家长引导,还是学校引导,还是共同引导?第三,当孩子学习成绩出现问题,到底是老师教得不好,还是家长不能准确辅导?

“在孩子的德性成长方面,是‘甩锅’最厉害的。”纪大海说,学校往往认为是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没有做好,而家长认为是孩子在学校学坏了。这也是如今很多家长在择校的时候,往往比较关注学校校风好不好、学风好不好。

对于纪大海谈到的“甩锅”现象,新都区德育与宣传科科长史美表示很赞同。在课题研究的前期调查中,她和课题组成员发现,区域家校边界模糊、关系紧张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在家校共育的现实中,部分家长过度干涉学校事务,家庭对学校出现信任危机,学校肩负了超出其自身的家庭教育职责;部分学校家校之间责权边界模糊,家委会作用不明,学校缺乏指导家庭教育的能力;而另一方面,随着新都区不断涌现的外来务工子女、新市民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新时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高标准要求,家长的亲子陪伴质量不高,及特殊类型家庭的家校合作问题等。这些矛盾都在逐渐削弱其合力形成,对教育生态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危害。

“孩子的教育问题,需要多方合力解决,不能总是推卸责任。”纪大海说,一个孩子的行为习惯、学业成绩好与不好,这是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不能一味地归咎于某一方面。

归因

缺乏换位思考+期待值落差

“学校和家长的立场不同,家长几乎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天才’,是立足于个体的,而学校教育则是面向全体。”四川创新教育研究院学术委员杨艳芳说,许多家长往往对孩子的期望值很高,对学校的要求很高,而这样的期望值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例如,希望学校食堂能提供什么样的餐食、希望学校能给孩子提供怎样的教育……但学校是面向全体的,只能在兼顾全体学生的同时,照顾到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这往往又无法满足家长的期待。

学校一旦没有达到家长的期待值,家长就会怪罪学校“太差”,学校也会认为是家庭教育不得力。而在不同层级的学校,家校共育还面临着完全不同的情况。

新都区清流学校是一所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刘元红面临的家校问题,更多地是家长“缺位”。农村家长大多数外出务工,孩子往往在祖辈的陪伴中长大。家庭教育能力不足,孩子缺爱是一个普遍现象。

在20多年的教育生涯里,刘元红处理过很多棘手的问题。比如,有孩子总是三天两头旷课,联系家长却联系不上,或者家长不配合,根本没办法沟通。还有一次,她深夜接到学校值班人员打来的电话:“快来,刘校长,有人来校门口砸门来了,说是要接娃娃回去。……不听任何解释!快来!”最后调查发现,是家长喝醉酒来学校闹事。

而位于新都区城区的香城中学则面临截然不同的情况。学校外事处主任黄林玲介绍说,香城中学的家长职业分布主要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等,总体而言非常支持学校工作。但因为家长受教育程度和对教育认知的不同,许多家长常常“用力过猛”,对孩子太关心,期待太高,从而造成孩子压力太大,产生一些心理问题,这对学校的工作产生的影响都是反向的。

在新都区城郊结合的锦门小学也面临类似情况,德育处主任范小娟告诉记者,作为一所新建校,学校接纳了周边大量失地农民家庭的孩子,这一批新市民往往会经历一个家庭教育观念急剧转变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如果学校不正确引导,就会引起许多家校矛盾。

“家长和学校归因都不一样,但都不‘自我归因’。”纪大海谈到,家长和学校对学生的期望值很高,同时又互相抱有较高期望值,最终互相产生期望值落差。不同学校遇到的不同情况,其实都在于一个“落差性评价”。而往往这样的“落差性评价”是揠苗助长的,本身也就不符合教育规律。

观点

“人格成长主要在家庭,全面发展在学校。”

“权责边界一定要明晰,总体而言就一句话:人格成长主要在家庭,全面发展在学校。”纪大海说,例如涉及学生心理、人格、德行以及社会性的一些东西,这是家庭需要负主要责任的。我国《家庭教育法》的征求意见稿之前已经下发,等正式出台后对家校权责可能还要细分,但主要的方向应该是这样。

作业如何批改,成绩如何提升,家庭只能是尽可能地辅导,但绝不是家庭的主要责任,家庭的主要责任在于孩子“成人”的问题,“成才”主要在学校。这个“主要责任”其实强调的是一种“主战角色”。校风不好,家庭教育的效益肯定减半。但家庭教育缺失,也会让孩子的成长可能变为“5+2=0”,都会让效益减半。这其实要求家庭、学校要有“主战意识”。

那么,在目前家校共育的权责边界不够明晰的情况下,学校和家庭应该如何处理?

纪大海给出了6条建议:任何时候都需要建立“平等”关系,家校之间尤为重要;家校沟通的频次需要提高,有研究发现家校关系的改善与沟通频次成正相关;家校沟通不能以某一偏执价值观为基础,要建构一个通识性的基准;划定权责清单,比如通过合约、章程等方式;家校共育的方式方法应该有更多形式和更多切入口,而非仅仅是家长会;学校要承认现在家庭教育情况参差不齐的情况,并提供积极引导和帮助。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边玉芳在一次接受《中国教育报》采访时也谈到,讨论家校职责以及边界问题,重要的是制度建设,要用相应的制度来保障。

例如,北京四中的一位副校长介绍经验说,孩子们进校第一天,学校就跟家长有沟通,告诉他们作为四中学生的家长应该做好什么。这种做法在国际上非常普遍,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制度或相应的保障措施。苏格兰就有一种“家校合同”,清楚写明学校的办学理念,比如“办成充满关爱的学校,对全体学生提供具有挑战性的教育,提供充满关爱和安全的环境”等,然后老师签字;也规定家长必须做到哪些,学习上、行为上、活动中、午餐时……各个方面都有具体条款,家长阅读以后,如果接受就签字。她建议可以借鉴这样的制度,这是保障双方不互相越权的一个非常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