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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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48期(总第3576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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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五项管理”督导工作
《教育导报》2021年第48期(总第3576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沈文)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方面(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督导。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要将“五项管理”督导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首要任务部署实施,要求对所有中小学实现全覆盖。要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确保相关政策规定落地落实。各市(州)要对县(市、区)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学校“五项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暗访。

《通知》强调,责任督学要督促学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立行立改。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不落实的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督导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要作为对学校评价、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