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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51期(总第3579期) 导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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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为何改?如何改?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汪桂琼
《教育导报》2021年第51期(总第3579期) 导报三版

中小学校长是教师队伍中的“关键少数”,其职级制度的改革不但决定着校长的专业化成长,而且关乎中小学教育质量的跃升。自上世纪90年代在上海卢湾区和静安区试点校长职级制以来,全国各地在推进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方面已经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历程,取得了一些有效推进模式和鲜活实践经验。但各地的校长职级制在深度、广度和效度上存在着非均衡发展,迄今仍未总结出一套科学成熟、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当前,教育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在“十四五”时期真正实现中小学教育的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变革,以改革撬动中小学教师中“关键少数”的主观能动性,使其依法治校、专心治校、用心用情治校。

为什么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

199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两基”验收后巩固提高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校长负责制,逐步试行校长职级制。”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提出校长职级制的政策。之后,“校长职级制”相继被写进国家各种标志性政策文件。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取消校长行政级别,促进校长专业化,推行校长职级制。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从近二十年各类国家政策文件中可见,促进校长专业化是校长职级制产生的逻辑起点,校长专业化水平是校长职级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同时,校长职级制改革是伴随我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进行的必然探索,非单兵突击的某一项制度改革。作为教师队伍中的“关键少数”,校长职级制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相关行政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体制等系列配合与支持,是为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构建学校现代管理制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制度体系。

如何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

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引力、制度杠杆和评价机制的综合力量。

首先,握指成拳集聚改革合力。校长职级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关系着教育内部的职级设置、选拔任用、薪酬确定、考核评价等,又涉及着教育外部的财经支持、人事协调、校长上升渠道的畅通等,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在深入基层调研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与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方向性和引领性,又要在政府统筹协调下打好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组合拳”,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系统推进。组织和人社部门要取消过去校长“委任制”的人事任命权和“去行政化”的校长行政级别,联合或放权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长进行选聘、考核和任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专项经费预算,按照省、市、县分级分比例承担方式确保校长职级的增量薪酬待遇。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充当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施工队”,科学设置校长职系、职级和职责,合理实施校长晋升、奖惩和薪酬的人事管理制度。

其次,建立专业化选聘机制。校长是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在校长职级制改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秉承提升校长职业化、专业化,促进专家治校,教育家办学的初衷,建立校长人才库,完善的校长专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条件,规范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程序。校长职级制要形成系列配套支撑,既要强化校长培训力度,完善中小学校长素质培养体系,也要将校长薪酬激励机制与整个中小学教师薪酬激励机制相结合,统筹考虑普通教师薪酬分配,避免教师与校长薪酬差距带来的矛盾,条件成熟后要单独校长序列职称,建立全国或全省统一的校长职级,畅通校长职业晋升空间和发展通道。

再次,以评价提升改革效力。科学的评价体系建构是校长职级制改革的重难点。一方面,按照合格、成熟、骨干和优秀校长的专业发展梯次设计级差,立足区域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现状确立级等比例,并依据校长专业标准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校长通过努力达到更高层次的专业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强化增值性评价。在评价实施中系统参考学校发展历史、区域规模、学段类型等因素,重点考量校长聘期内学校的动态发展水平、目标达成和特色亮点。此外,实施“管办评”分离。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教育专家、名师名校长、家长代表、教育行政人员、社会人士等组成的社会评价机构,运用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质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价机制。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应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的“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之规定,将评价结果的反馈作为校长诊断、改进甚至是否依法履责的依据,使中小学校长通过评价不断反思与改进,让评价成为撬动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有力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