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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12期(总第3009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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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现场会在广元举行
法律进学校要着力“四个突出”
《教育导报》2016年第112期(总第3009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记者杜蕾)12月9日,四川省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现场会在广元市举行。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各单位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七五”普法特别是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相关工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酌主持会议,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委托,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张澜涛参加会议并讲话。

张澜涛解读了《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会议还通报了2016年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认定结果,我省10所高等学校和30所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获得认定。

会议指出,深化“法律进学校”,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过去几年,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学段的法治教育体系,阶段性成效明显。

会议强调,今年是“七五”普法起始之年,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是“七五”普法期间深化“法律进学校”的重点和着力点。大家要着力“四个突出”,突出核心价值观主线,突出宪法教育核心,突出贴近青少年实际,突出分类指导,把准“法律进学校”的核心要义;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围绕中心,坚持抓主渠道,坚持开拓创新,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律进学校”的各项举措;做好“三个强化”,强化统筹推进,强化保障实施,强化考核评价,确保“法律进学校”的统筹推进。

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司法局、隆昌县教育局、成都市新津一小、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西南财经大学在会上就如何推进依法治教进行了交流。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高校、中小学校长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会议。当天上午,参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广元市南鹰小学、剑阁职中、广元外国语学校并观摩法治课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