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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73期(总第3601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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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深入推进问责实施,让约谈成为常态
《教育导报》2021年第73期(总第3601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官网 9月1日,教育部举行第四场2021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介绍《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有关情况。会上,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教育厅总督学傅明介绍了四川近段时间以来在教育督导上的经验做法。

“在地方教育督导工作中我们发现,有时存在‘一团和气’的倾向,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久拖不决、屡改屡犯,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把问责的板子打下去,没人承担责任。”傅明说。

对此,四川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问责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重点突出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任务进展缓慢、侵害师生权益、校园安全落实不力的政府、部门和学校,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020年,我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列为教育督导的“1号工程”。在国家督导暗访组发现并移交关于少数县谎报瞒报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对教师举报问题核查处置不力的问题线索后,四川立即核实、迅速处理:一是通报督办。向全省通报有关县虚报瞒报信息、谎报制度落实情况、对举报问题处置不力三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各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二是约谈整改。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约谈市长、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督促加快问题整改。要求市委书记、市长专题研究,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收入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已全面整改到位。三是追责问责。依据职责权限,地方责令有关县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县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对县长进行诫勉并在全市大会上作检讨;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9人。

“近年来,我省教育督导问责成为了行政问责重要组成部分,过去问责不主动、追责不给力的现象已得到根本扭转。”傅明介绍,目前,四川已建立完善约谈制度,让约谈成为常态。近两年,省级层面约谈19次、涉及近100个市县和高校。今年,分管副省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就义务教育均衡国家督导检查反映出的问题约谈4个市(州)和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校园安全问题约谈3个市政府和6所高校负责同志。

在形成教育资源调整与督导问责挂钩工作上,今年起,四川已对高校硕士研究生论文抽检结果存在问题的9所高校,相应调减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108人;针对某民办学校原负责人猥亵学生的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降低学校在全市综合评价等次,取消学校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和师德师风监管负责人提醒谈话并扣减考核绩效。

四川如何贯彻落实《问责办法》?傅明说,《问责办法》将“问题导向”一以贯之,使大家在开展督导问责时更加有法可依、有据可考、有章可循,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给四川省坚持做好教育督导问责工作打了一针“强心针”。下一步,四川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好《问责办法》,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督导问责环境;二是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省督导问责制度体系;三是深入推进问责实施,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