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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86期(总第3614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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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实施“托管+拓展”课后服务模式
聚焦 “双减”落地 区域动态《教育导报》2021年第86期(总第3614期) 导报一版

天府一幼开展小农场劳动活动。(图片由成都市教育局提供)

        本报讯(记者 倪秀)记者10月9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施“托管+拓展”课后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在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方面,《通知》明确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充分考虑本校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一校一案”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并向学生及家长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同时,明确中小学课后服务实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以上。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30,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灵活安排,支持初中学校在工作日晚上开设晚自习班,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00。此外,学校可结合实际,安排不同年级学生分批结束课后服务,实行学生弹性离校制度。

在课后服务内容方面,《通知》要求以“基本托管+提升拓展”的方式进行保障,即学校每天要安排一个学时左右的基本托管服务,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等,在课后服务时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提升拓展活动。此外,还明确建立课后服务准入制度,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具有非学科培训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在教师激励机制方面,《通知》明确中小学校针对课后服务情况,可修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和调休制,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