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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90期(总第3618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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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市(州)政府考核
《教育导报》2021年第90期(总第3618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沈文)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四部门印发了《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公布了《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明确规定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市(州)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

根据《办法》,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情况、条件保障情况、综合防控情况三个部分。

对组织领导情况的考核,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强化机制建设,采取有序、长效近视防控措施和带动基层落实;加强试点引领,支持本地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开展工作;严格评议考核,完成近视防控目标,出台考核办法,开展对区(市、县)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对条件保障情况的考核,包括加大保障力度,保障本地区年度近视率核定、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视力筛查及健康管理、办学条件改善、专业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视力保护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改善视觉环境,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等基础设施保障;配备设施设备,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设施设备配备建设,按要求为中小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近视监测筛查等;强化专业保障,加强与卫生保健、疾控、眼科医疗等各类机构的合作机制建设。

对综合防控情况的考核,包括推进健康教育,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制作近视防控科普素材,以学校、家庭为主阵地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减轻学业负担,切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和我省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相关规定,做好“五项管理”的推进落实工作;加强体育锻炼,增加、保障户外活动,保证学生校内、校外每天各1小时运动时间及质量;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推进近视防控家校联动;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近视防控信息系统和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出台近视防控监管政策,加大近视行业监管力度。

《办法》明确,评议考核结果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市(州)予以表扬,加强激励,在宣传典型经验、遴选推荐专家和改革试验试点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排名靠后的市(州)进行提醒,视情况约谈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