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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14期(总第3011期) 导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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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率先提出家长育人“核心素养”
《教育导报》2016年第114期(总第3011期) 导报二版

本报讯(记者吴宇婷)12月14日,成都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现场会,并印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率先提出家长育人的“核心素养”,即终身学习、以身作则、养育责任等“三大意识”,提升家长认识儿童、自我学习、问题解决、指导成长、交流沟通、自我反思“六大能力”,解决当下“5+2=0”的现象,加强家长对家庭教育的深度认识。

《意见》指出,成都市将加强家庭教育课程建设,结合学生年龄、学段特点,研制具有成都特色的家庭教育读本,建立学段衔接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教育课程体系,鼓励中小学开发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校本课程,支持中小学购买家庭教育课程服务。

成都市还将建设以校长、德育处主任等校方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校级家庭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开展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工作,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培训内容。

《意见》强调,要加快网络家长学校建设,搭建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家庭教育”模式,拓展微博、微信、 APP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增强家庭教育个性化网络服务功能。

会上,成都市温江区、武侯区、青羊区作了经验交流,成都市教育局向青羊区授予“成都市家庭教育基地”称号并授牌。与会人员参观了青羊区家庭教育基地,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成都市中小学校长代表等参与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