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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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16期(总第3013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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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旅行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教育导报》2016年第116期(总第3013期) 导报一版

据人民网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将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指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意见》要求,各中小学要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学校要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课程体系。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