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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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期(总第3649期) 导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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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行动
破解困境、提升认知,为家庭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记者 梁童童
《教育导报》2022年第1期(总第3649期) 导报三版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不只关系到每个家庭,给学校、社会也带来了新的考验。为了尽快推进全社会从“知道”到“做到”,近日,成都市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分会成立。将通过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调查、理论研究、课题课程开发、经验推广和教育示范等工作,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与方法,促进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成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

学会在筹备成立的过程中,收集了目前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家长群体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困惑。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享,我们期望能帮助家长对家庭教育、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更客观、深入的认识。

困境:家庭教育存在“被动、低效、无力”现象

目前,家庭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家长在家校合作中普遍呈现被动参与的状态,参与家校合作活动的积极性有待提升。据调查,家长与学校沟通渠道主要以参与集体活动为主,个别当面联系教师比重偏低。家校联系以学校、教师为主导,多为教师向家长反映孩子在校问题,家长处于被动地位,主动和教师或其他家长探讨、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的较少。

亲子沟通的频率和有效性较低。在幼年阶段的不良沟通造成的挫折,会让孩子与父母主动沟通的意愿降低。尤其是父母长期处于权威的支配性地位,对孩子的信任和尊重较少,容易造成双方心理上的疏离。

亲子活动的形式较为单一,且缺乏科学性和教育性。亲子活动主要发生在家中,户外的研学旅行、公益活动和文艺表演等较少。而现有的户外活动也存在缺乏专业性和教育性的问题。

很多家庭处理祖辈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复杂性存在困难。当孩子与祖辈发生矛盾时,父母对问题的解决如果偏向情绪化、简单化的处理方式,“偏袒”某一方,就会升级为父母、祖辈与孩子三方间的矛盾,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沟通模式和家庭氛围。

对班主任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培训普及度高,但程度较浅。班主任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明确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意义、内容与方法,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

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尚未形成成熟完善的体系。学校仅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视作家校合作的组成部分,多数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成效评估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并且存在评估与改进联系不强的现实情况。

社区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影响力不足。社区亲子活动对学生认知社会具有重要作用,而现有的社区家庭教育服务的吸引力、影响力不足,专业性和规范性有限。

认知: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有家长发出疑问:“教育孩子是自己家的事,为什么国家要干预?”“立法后,谁来‘管’家长?”“怎么‘管’家长?”

针对这些疑问,成都市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分会结合法律进行了解答。

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培养孩子不仅仅是家庭的私事,未成年人成长的总体状况也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尊重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规定父母实施家庭教育的时候,并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而是倡导性规定,家长可以自主选择教育孩子的方式。政府介入一定是有边界的,这也为家长教育孩子划出了底线——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实施家庭教育不当,导致孩子行为出现偏差,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时候国家才会介入,进行相关干预。

至于谁来“管”、怎样“管”家长,如何把握好法律介入的“度”,这个度是家庭教育立法能否起到实效的关键。

立法后明确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了教育、妇联等部门职责,形成一种合力的局面。对于程度较严重的侵害或暴力事件,《刑法》等可作规范,而家庭教育立法重在事前预防,而非事后矫正。因此立法重点不应在惩戒,而在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促进法》主要采用倡导、鼓励的方式,规范原则性的大问题、大方向,作为家长进行教育的指导和辅助,而针对具体的教育行为,则未限制太细。家庭教育的方式千差万别,法律在法制的基础上也会尊重各个家庭的传统和氛围,灵活变通,稳步发展。

助力:体系改革推动家长教育能力提升

家庭教育分会成立后,将以“发展高质量的家庭教育,建立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目标,通过推动全社会的家庭教育体系改革,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成都市现有的家庭教育及指导服务工作已形成了良好的做法,但还可以基于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针对家庭主体的关系及其生活结构方面,探索形成新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重点关注家庭中的亲子教育、隔代教育,关注家庭教育的城乡差异,关注特殊需要群体的家庭教育等,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全面发展。

还可由教育局牵头,成立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在已有社区的探索经验基础上,在各区、街道乡镇等建立系统的指导服务机构,加快形成社区与家庭良性互动机制,加大社区学院支持家庭教育的体系建设,依托指导服务中心体系,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为家长、孩子、教师提供丰富的实践和研究资源,全面统筹、推动家庭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