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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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期(总第3649期) 导报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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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一场自我教育
四川音乐学院传媒学院教师 刘莉
《教育导报》2022年第1期(总第3649期) 导报四版

1月1日,我国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刚刚实行的“双减”政策,在“家事”升格背后,体现了国家对社会最小单位——家庭,在教育中的重要角色和担当的关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适逢其时,其中不少亮点可缓解“双减”政策实施后家长们的焦虑,也为茫然不知所措的家长提供了教育转型期的指引。

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向来十分关注,也形成了一些达成共识的教育观念。以往的家庭教育是“家事”,在《论语》《三字经》《孟子》《增广贤文》等国学经典中,有许多为我们熟知的金句。

比如,“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是强调教育孩子的重要性和持久性;“香九龄,能温席”教育孩子懂得孝敬父母和感恩;“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教育孩子以他人为镜子,正衣冠知对错……这些教诲的使用场景和发生场景多以家庭为中心,孩子是家庭教育中接受教育需要管教的对象。儒家文化中关于育人树人里“修齐治平”的理想,优良文化和家风的传承,都散落于这些经典中。

在这些关于家庭教育经典的劝勉和规训中,藏着中国文化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代中国人。体现古代圣贤推己及人、由内而外修养形成君子之风、君子之礼的理想,成为了中国人育人的重要依据和参照。这里面含着对华夏子孙品质、行为、气质的具体要求,在各种合乎礼仪的言行中,修养品格、砥砺精神、克己自持,但是较少涉及家长自我教育的内容。

因此,在我看来,刚刚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国学经典中的育儿话语一起,

        可以形成一种家庭教育、亲子教育的互补,形成家庭成员全员教育的合力,也为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和方向。

这样一来,家庭教育由“家事”变为“国事”,由一种柔性的约定俗成,或迫于环境压力的“跟风带娃”,变成了刚性的有法可依的“依法带娃”。

比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中就明确提出六点内容作为方向,意在指出“双减”政策落地后,有大量时间与孩子相处的家长在进行家庭教育时,应该从哪些方面着力。

我简单理解就是家长应教育孩子如何爱国、爱自己、爱他人。这六点内容字数不多,但家长如何将这些内容技巧性地融入不同教育场景中让孩子接受,并内化为他生命成长中的指引,成为他立足社会时的核心竞争力,确实需要我们去学习和反思。

从宏观角度看,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是发展和困难并存。发展阶段不同,家庭教育的理念和使命自然不同,《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育娃”的理念,为新时代背景下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接班人保驾护航。

从微观的角度讲,让我们重温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一句话:每个教育的瞬间,看到孩子就是看到自己,教育孩子就是在教育自己。原来,我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去完善自身的品格,不正印了那句:爱,是一场自我教育。

家长们,教育孩子先从教育自己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