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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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4期(总第3021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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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教育医疗等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
《教育导报》2017年第4期(总第3021期) 导报一版

据四川日报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

咨询服务零门槛,面对面或打电话都行。《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信息查询等服务需求,无需审查事项范围、经济条件,实现零门槛、全覆盖。

《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也将进一步放宽。

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群众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