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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9期(总第3026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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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必须落实“双主体”办学
■本报记者倪秀刘磊
《教育导报》2017年第9期(总第3026期) 导报一版

“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是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职教必须对接产业发展。”1月16日,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教育界别小组讨论间隙 .省政协委员、成都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周鉴和记者谈到,职业学校要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人才,就必须紧跟产业,突破自身体制机制。而在和产业对接过程中,校企合作是非常重要的途径,“但校企合作要迈向深水区,仍然存在很多壁垒。”

他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的软件园里,一个成功孵化的企业要在“新三板”上市,办理一系列手续时,却因为无法提供在校办公地点的租赁凭证而“卡壳”。原因很简单,学校是作为教学用地提供给合作企业,所以没有租赁凭证。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周鉴说,校企合作从最初的浅尝辄止,到现在以多种形式深度参与后,学校和企业合作过程中面临很多机制体制的问题,校企合作要走得更深、更远,就亟待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对此,省政协委员、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副主任扶振新深有同感,“很多企业不愿意拿出很多精力和经费与学校合作,他们没有积极性。”

“没有政府主导,我们感觉是‘摸着石头过河’。”省政协委员,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郑小红说,校企深度合作还需要政府“掌舵”。

省政协委员、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李化树建议,校企合作无法深入,最大的“拦路虎”是办学主体问题。“过去是单主体,即政府是办学主体,现在必须把企业拉进来,落实‘双主体’办学体制。”他说,通过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教材等,企业参与办学后对其用工、科研有利,自然就有了积极性,否则,还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来自职业教育界的代表、委员反映,校企合作绝不是简单的教育问题,而是要在学校、企业和学生之间寻找共赢点,并且让这个共赢点是长期利益,而不是短期行为,而这,只有政府才能做到。他们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文件,引领校企合作迈向深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