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1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教育导报 《教育导报》邮发代号61-30
《教育导报·家教周刊》邮发代号61-141
国内刊号CN51-0052
2017年第10期(总第3027期) 导报一版
F1 本版新闻
F2 版面目录
《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出台
《教育导报》2017年第10期(总第3027期) 导报一版

据四川日报日前,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统筹建成3-5所国家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市(州)至少建成1所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

《意见》要求,小学低年级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课时,小学高年级的法治教育内容占道德与法治课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初中阶段,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教学单元或集中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可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增加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开设法律常识课程。高等教育阶段,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根据《大纲》要求编写法治教育教材,在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课。

《意见》提出,2020年前,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至少要有1名受过法治专业培训、培养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