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1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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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0期(总第3027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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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校服穿两年以上才能换新款
《教育导报》2017年第10期(总第3027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沈文)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四川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允许推荐广泛认可的美观款式;中小学生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度不建议购买校服,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利益。

款式

可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设计

不久前,四川省教育厅联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中小学校服管理出台了《意见》,在款式设计上,要求注重校服的面料、功能和式样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可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向学生、家长及学校校服选用组织推荐更多被广泛认可的美观款式。但校服款式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年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并适度结合民族文化的传承需求。

选用

应深入论证和家委会充分沟通选用

此外,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各校或一定区域学校的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中小学生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度不建议购买校服。寒冷地区的学校,可结合实际设计并推行冬装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选用的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校服。

质量

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

保障质量安全是校服管理工作的底线,《意见》要求,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都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校服质量安全联合专项检查和抽查,质监部门负责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督检查,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校服生产、销售企业应对校服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对学生造成损害的,依法进行处罚和赔偿。

《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以县(市、区)为主,集中统一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坚持学校自愿选用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

《意见》提倡各级政府优先为农村学生、贫困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且鼓励校服生产企业按学校着装人数的2%以上比例,为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鼓励社会各界为学生公益捐赠校服,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