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1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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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2期(总第3039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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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校体育场馆要向社会开放
《教育导报》2017年第22期(总第3039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网站近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

《意见》确定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四个主要原则:即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

《意见》要求,到2020年,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使开放水平和使用效率得到普遍提升;基本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开放工作推进机制,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明确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范围和时间,即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