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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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34期(总第3051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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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出台意见给高等教育简政放权
《教育导报》2017年第34期(总第3051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网站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

在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上,《意见》明确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支持高校对接产业行业需求,经学科和产业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意见》明确,试点高校人员总量实行动态调整。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享有相应待遇和保障。高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的试点。

在改善高校进人用人上,《意见》明确高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意见》进一步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明确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标志着彻底取消行政部门对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审批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