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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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48期(总第3065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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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重拳整治民办教育机构
5区教育局联合整治违规办学,公布1000余所民办培训机构名单
本报记者 倪秀
《教育导报》2017年第48期(总第3065期) 导报一版

5月12日,成都市教育局责成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对所在区域“学而思”培训机构9个教学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整治。整改期间,这些教学点将暂停招生或教学。

5月15日,成都市教育局又对外公布该市近千所非营利性的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名单及电子地图,对存在年检问题或已经停办的机构清晰标注。这一名单的公布,更让一些缺乏相关资质和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无处遁形。

成都市教育局为何对民办教育机构重拳出击?近日,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民办学校年检正在进行违规办学行为都将整改

“这次对‘学而思’的处置,并不是我们任性或率性的行为。”5月16日,成都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处长曾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成都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正在进行,“学而思”培训机构只是第一批要求被整改的机构,后续仍有违规办学的相关机构和学校将被要求整改。“无论什么机构,只要存在违规办学行为,都必须整改。”曾晶说。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的整改通告显示:学而思”相关教学点存在筹设期间擅自招生或未取得相关办学许可;接受委托或变相接受其他主体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或培训班;举办、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竞赛、考级或活动;消防不达标等违规办学行为。

曾晶介绍,成都市教育局早些时候已经约谈“学而思”并责令整改,但收效欠佳。考虑到“学而思”在成都主城区的辐射面积广、涉及学生人数众多,此次年检中将其作为首批重点整治对象。

据了解,接到处罚通知后,学而思培训学校正积极进行整改。5月16日,学而思培训学校北京总部相关负责人还前往成都市教育局沟通,表示将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并开展更大范围内的自查自纠。

“以前对民办学校的年检,就是年度登记检查。”曾晶介绍,2016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八条明确提出: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民办教育督导,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在她看来,这个意见的出台,不仅赋予了教育行政部门一个权力,更是一种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履行好监管职责,不监管,就是失职。”成都民办教育体量大规范和引导是必修课

成都市教育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6年底,四川省民办培训学校共2600所,成都市民办培训学校共858所,约占全省的33%。这个数据还只包括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教育机构。

“成都的民办培训机构体量大,且类型发展日趋综合化。”曾晶谈到,目前在成都的培训机构中,除了类似学而思、新东方等外来的机构外,还有很多类似于艺博、戴氏教育、丹秋名师堂、望子成龙等本土发育的机构,规模都比较大,且类型发展日趋综合化。从地域分布看,大多集中在中心城区和成都的二圈层城市。

“成都被誉为仅次于京沪穗的‘培训第四城’,但民办培训机构良莠不齐,违规办学的现象仍然存在。所以,规范和引导是我们的必修课。”曾晶介绍,2016年底,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民办教育机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并把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和清理整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纳入区(市)县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标。

成都市教育局在近期召开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集体约谈会上强调,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民办学校(机构)生存发展必须守住底线:一是法律法规的底线,二是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底线。

“监管不是要让他们觉得办学维艰,而是更希望他们健康发展。”曾晶说,监管的同时,成都市教育局也积极扶持民办教育机构,例如在教师培训方面,已经将民办机构教师同时纳入,让他们参与到整个教育系统的教学活动中来,了解当前教育教学的新举措,而不是孤立办学。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打通“最后一公里”

调研发现,许多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或参与民间赛事时,更有一种从众的心理,对相应机构的资质或者相应赛事的举办情况并不清楚。“这其实是家长与教育行政部门间的‘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下一步我们将公布一些民间赛事的具体情况。”曾晶说。

目前,成都正在搭建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平台和信息披露平台,通过前者,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民办教育机构实现科学动态监管;而通过后者,家长可以查询到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规模、师资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

特别一提的是,成都市今年针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从过去“合格”“不合格”评价结果,转变为了等级制的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相应结果会同步进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成都市政府企业信用平台以及民政部门的年检系统内,如果年检不合格,相应的一系列登记和审核都将受到影响。

今年9月1日后,按照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规定,所有培训机构都要事先获得教育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再到登记机关进行法人登记。如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则到民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登记;如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成都市也将尽快出台文件具体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并出台民办培训机构分类定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