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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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66期(总第3083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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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
《教育导报》2017年第66期(总第3083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沈文)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要求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减负集中整治。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要立即对照“十严十不准”开展自查自纠,对学校减负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地减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省教育厅明确,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育局局长是辖区内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将减负要求落实到学校班主任、学科教师等每一个岗位和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将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向社会公布,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对于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对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发布后仍顶风违规者,要严肃查处。省教育厅中小学减负工作值班举报电话为028-86113375。

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一、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不准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二、严禁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三、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不准侵占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学生文体活动时间、缩减学生休息时间。四、严禁违规补课,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五、严控考试次数,不准违规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六、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不准违规以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七、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准将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教师的主要标准。八、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笔试方式或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

为依据招生。九、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十、严格规范家校联系,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的心理压力。

专家观点

省教育学会秘书长纪大海:

“十严十不准”每一条有明确的问题指向,针对造成学生负担的可能因素提出解决方案;体现了政策的刚性规范,各项规定非常细化,明确了涉及减负的各方面红线在哪儿,使学校难以找到“打擦边球”的空挡;从制度层面来解决减负问题,例如第三条提到学生文体活动时间、休息时间的保障,第八条提到的招生问题,都体现了让制度来保障规范的教学行为能够有序运转,显得规定非常扎实。

纪大海说:“要减轻学生负担,也要保证教育质量,因为教育质量是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的核心使命。”他提出,在减负的过程中,要把学生已经拥有的兴趣爱好、发展心愿和真正的负担区分开来。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校长杨尚薇:

“十严十不准”既是对减负的重申、再强调,又进一步对减负进行了细化、明确,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让孩子能够更加愉悦

的成长,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杨尚薇说,龙江路小学多年来一直提倡愉快教育,思考如何减轻学生负担。当前孩子的负担既有来自校内的,也有来自校外的,需要各方一起努力,进行有效改变。

“因此‘十严十不准’的出台,让学校在思考下学年工作时,也会根据孩子的负担,针对个体进行专项调研和分析,为老师和家长提供有效的真实数据和建议,因材施教,更好地减负。”杨尚薇说。

(本报记者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