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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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08期(总第3125期) 导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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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为学校基建划定“四条红线”
《教育导报》2017年第108期(总第3125期) 导报二版

本报讯(张斌罗晓斌)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以学校工程项目实施为契机,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科学规划学校基本建设,合理编制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着力把学校工程项目建成“优质、安全、文明、廉洁”工程。

日前,该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管理的意见》,并召开全县项目管理工作会,宣布了“四个绝不允许”的决定,为全县学校基本建设划定四条不能逾越的红线:一是严格规划、预算审批程序,绝不允许未批先建。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校一策、对标补短、精准发力,科学编制学校发展规划,着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二是严格遵守招标采购程序,绝不允许虚假谈判和采购,。坚持按规定和公平、公开原则择优选择勘察、设计、预算、监理、施工单位。同时纪检组对项目学校实施全程监督,开展项目学校负责人“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承诺书,分校分项目建立监督台账。三是严格施工管理,绝不允许出现建设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和建筑规范,细化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四是严格资金管理,绝不

允许擅自变更设计方案、随意增减工程量、结算审计不严不实。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户专账、国库集中支付“封闭”管理制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监管,定期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