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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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10期(总第3127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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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通报八起违规办学行为查处情况
《教育导报》2017年第110期(总第3127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沈文)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基础教育领域违规办学问题、中小学减负集中整治工作,并发布了《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等文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12月4日,省教育厅对八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这八起违规办学行为是: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家委会收取“捐资助学款”问题;通江县永安中学违规开办艺体培训班问题;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问题;洪雅县致远学校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问题;绵阳市高新区火炬中学教师违规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补课问题;万源市第二中学违规有偿补课问题;西充县晋城中学变相乱收费问题;成都市彭州中学实验学校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补课问题。

省教育厅在通报中指出:上述违规行为,暴露出个别中小学校和教师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漠,师德师风建设薄弱;个别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行风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拿出实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育人环境,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升人民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狠刹违规办学、违规补课之风。

省教育厅要求,一是持之以恒整治,形成常态长效约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违规办学、违规补课行为作为治理教育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专项治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二是强化师德师风,严格规范教师行为。三是明确责任主体,保持惩处高压态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是治理违规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不断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教育厅将进一步落实重点约谈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市(州),约谈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强化纪检监督,教育厅将会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开展定期督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办学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属地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