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9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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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11期(总第3128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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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拟授奖项目的公示
《教育导报》2017年第111期(总第3128期) 导报一版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6〕110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回避的基本原则,我厅组织开展了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过网络评审、一等奖候选项目答辩评审、会议评审及领导小组审定,遴选出380项教学成果作为本届教学成果奖拟授奖项目。

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现对380项拟授奖项目予以公示(项目按学科组排序,排名不分先后)。如公示无异议,将授予

相应等级奖项。

一、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2月4日。

二、公示媒体

(一)四川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cedu.net/。

(二)四川省教育厅《教育导报》。

三、异议处理

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拟授奖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或其他不符合授奖条件者,需自公示期内向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亲笔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对候奖成果有关信息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由推荐单位核实并盖章。

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奖励办公室不予受理。奖励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奖励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奖励办公室邮编:610041。

奖励办公室电话:028-86110643。四川省教育厅2017年12月6日导读2、3、4版

第八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拟授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