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教育导报 《教育导报》邮发代号61-30
《教育导报·家教周刊》邮发代号61-141
国内刊号CN51-0052
2018年第4期(总第3141期) 导报一版
F1 本版新闻
F2 版面目录
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首次规定学生移动终端的使用时间
都市出台中小学生“减负”20条
《教育导报》2018年第4期(总第3141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记者殷樱)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学校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其中还首次对学生移动终端的使用作出规定,要求学校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或需付费的软件,并指导学生合理控制使用移动终端的时间。

据了解,成都市教育局此举旨在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

根据目前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指导意见》制定了20条有针对性的政策要求,具体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管理、作业管理、作息安排、补课要求、考试评价、教辅管理等重点工作。●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指导意见》对作业管理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鼓励布置弹性作业、体育锻炼等。严禁教师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应要求学生抄写所布置的作业项目。并鼓励教师布置重在促进运用与学生自我体验的实践性作业。《指导意见》要求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并要求教师要指导学生减少随身携带书籍,切实减轻书包重量。●不得占用学生自习及午休时间

《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安排、科学保障学生学习和睡眠时间。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小学不得早于8:30、初中不得早于8:00安排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占用学生自习及午休时间。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有偿补课

《指导意见》分别对学校和教师提出要求。严禁学校组织、要求、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与校外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校外机构有偿补课、学科竞赛、考(测)试提供场地、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委托培训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或排位赛;严禁组织、动员学生参加社会各类机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严禁学校将“奥赛”“华赛”等学科竞赛成绩与小升初挂钩等“六个严禁”。●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

《指导意见》首次对使用移动终端学习提出要求。学校不得统一要求家长购买电子设备或需付费的软件用于上课、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并指导学生合理控制使用移动终端的时间,原则上一次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一天累计使用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生

不超过100分钟。●禁止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公布成绩名次

《指导意见》对义务教育阶段区(县)级统一考试及学业质量监测次数作了明确限制,并要求对区域内学校期末文化课考试题建立大数据分析、评估制度,把试题难度控制在国家课程标准内。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成绩、学业质量监测结果、升学等因素在考核评价学校及教师中所占比重。禁止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 QQ群等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测)试成绩和名次,要求学校采取“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实施分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