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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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9期(总第3156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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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项严禁﹄四部门重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
《教育导报》2018年第19期(总第3156期) 导报一版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教育部对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强调严格落实“十个严禁”。教育部还联合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其存在的“‘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

教育部强调,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内外联动”解决问题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中国教育学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参加的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

《通知》明确指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同时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基本思路之一是“内外联动”,即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既要解决校外的问题,又要解决校内的问题。

根据《通知》规定,将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

根据《通知》,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底数参考。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将由各部门协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七类不良行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将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对各省、各省组织对地市县的工作成效抽查检查,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