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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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8期(总第3165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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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范基础教育领域竞赛等活动
《教育导报》2018年第28期(总第3165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记者杜蕾)记者3月21日从教育部官方网站获悉,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近日,教育部印发公告,全面清理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

公告明确强调了6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管理权限。教育部负责全国基础教育领域各类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宏观管理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域内的相关工作。批准这类活动必须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为依据,从严控制、严格审批。

二是重新登记核准。现有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核准,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

三是严格组织实施。活动组织实施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必须坚持公益、自愿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此类活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查处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

五是约束结果使用。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承认违规开展的此类活动的成绩或结果。

六是推动社会共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把规范此类活动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和优质均衡县(市、区)认定的“一票否决”事项。广泛凝聚社会合力,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秩序,净化广大中小学生良好受教育环境。

教育部在公告中率先公布了举报信箱和电话,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渠道,诚挚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