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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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0期(总第3167期) 导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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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依托第三方推进中小学课后托管
《教育导报》2018年第30期(总第3167期) 导报二版

本报讯(杜开君)开学以来,泸州市纳溪区针对义务教育段学生放学时间早于家长下班时间,对学生监管不利,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变相加重家长经济负担和教育培训不规范等问题,依托第三方教育培训机构,在城区和城郊进行“四点课后服务学校”试点。

在纳溪区教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各试点学校与泸州文旅天骄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具体的《四点课后托管协议》,协同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方案显示:办学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特长和公益性等原则。第三方是办学主体,负责提交每周周一至周四下午的两小时托管课程方案,搭建活动平台,建立辅导教师资源库,制定监督管理制度,统筹管理经费收支。试点学校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场所和设备设施,具体组织实施本校学生的课后托管工作。

据悉,试点学校的课后服务将分为两个时段设置课程。第一阶段为静心作业时间,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课后作业,整理和复习当天功课;第二阶段为特长培养和社团活动时间,主要开展特长培养活动,拓展学生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