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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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0期(总第3167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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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布今年中考政策
四七九等中学指标到校生范围扩大
《教育导报》2018年第30期(总第3167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记者殷樱)3月26日,成都市召开2018年中招工作会,公布中考有关政策。为适应成都市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中心城区范围扩大,今年,成都中考进行了适当微调,其调整内容包括招生实行划区域管理、调整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办法等。

一是招生实行划区域管理。全市共设16个招生区域,其中“5+2”区域(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15个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公办普通高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跨区域招生。

二是调整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办法。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以下简称“6区”)各确定一所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拿出不低于5%的指标作为市级统分指标分配到中心城区其他区,原有的市级统分指标(包括:市直属的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三所学校七个校区的统分指标,“5+2”区域各区推荐一所最好的学校拿出12%的指标)分配范围也将覆盖这6区。

三是实行中心城区招生统一管理、网上投档录取,并鼓励郊区新城参与网上投档、录取,逐步推进全市招生录取一体化。

按照2015年12月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规定,2018年是中考加分政策调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加(降)分政策类别、项目不作调整,获奖时间规定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成都市招考办提醒考生,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及时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