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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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6期(总第3173期) 导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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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完善教育激励机制
《教育导报》2018年第36期(总第3173期) 导报二版

本报讯(胡勇)近来,富顺县出台了《富顺县建设教育强县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实施办法》,首次将教育工作纳入县级部门、镇乡年终绩效目标考核,明确支持教育工作的职能职责,鼓励加大教育投入,多为教育办实事;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县级部门、镇乡政绩评价、干部任用、效能问责的依据。

此外,该县还出台《富顺县教育系统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学校、教师进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同年终奖励性绩效和附加绩效挂钩,考核等次设一、二、三等,每等次各占三分之一学校数,等差金额30%以上。出台《富顺县星级校(园)长考核办法》《富顺县星级教师考核办法》,安排专项保障经费260万元,每年动态评选30名星级校(园)长、150名星级教师,于评定次月开始享受为期一年的提升培训待遇。同时,突出激励教育实事,年度安排教育强县专项资金2200万元,补助高中学校办学,奖励先进学校和个人;年度安排县长财政预备金200万元,每年为教育做一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