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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05期(总第3242期) 导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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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现场推进会指出:
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走向规范化
《教育导报》2018年第105期(总第3242期) 导报一版

本报讯(记者何元凯)11月20日,全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现场推进会在成都市双流区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崔昌宏出席并讲话。

崔昌宏提出,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根本要求;要把推进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要认识到推进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解决课程开设问题,促进课程不断完善的客观需要。

会议指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了传统学科课程价值,承载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新理念,有效改善了中小学课程结构,对中小学课改产生了深远影响,全省教科研系统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加强课程资源开发与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区、学校4级教研队伍和工作机制,围绕教学方式、资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等问题做实教研指导支持,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会议要求各地各校,准确把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关键环节。

一要合理规划课程实施方案,不断优化课程实施策略。要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基教处和省教科院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实施调查研究,提出全省中小学课程计划修订方案,从课程设置上保障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考课程规范实施。

二要大力开发优秀课程资源,严格规范课程实施。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及时总结、梳理来自教学一线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建成动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包,供学校参考使用。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指导纲要》要求,开齐开足课时,严格防止课程被挤占挪用的现象发生。要严格规范活动形式,遵照学生身心成长和认知发展规律,合理运用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活动方式实施课程。

三要改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坚持发展性评价导向作用,凸显学生自我反思能力,倡导学生基于“自我参照”标准,对自我和同伴的探究进行“反思性评价”。

会议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指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课程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活动场所、设施设备、教学师资满足课程实施需要;要多渠道解决指导教师问题,建立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将其纳入省培专项培训计划,并建立健全综合实践活动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机制;各级教育科研机构要设立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教研员,建立课程实施反馈改进机制,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考课程专项调研;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重大课题研究,组织优秀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引导带动课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