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 每周二、四、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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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84期新闻周刊(总第3341期) 导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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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今年公费定向培养200名乡村教师
《教育导报》2019年第84期新闻周刊(总第3341期) 导报三版

本报讯(张瑞波吴化静)为改革教师培养模式,加强泸州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泸州市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实施意见》并指出:今年,泸州市将实施第二轮“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面向古蔺县、叙永县开展公费定向培养200名乡村教师,其中古蔺县和叙永县各培养100名。

据悉,第二轮“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将从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录,考生需报考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录取分数线需达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全省生源中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公费就读。乡村教师与培养学校、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无条件到实施县内的乡镇、村公办小学或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此次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向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的古蔺县、叙永县的乡镇、村公办小学和幼儿园(不含城关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培养适用于乡村小学和幼儿园教学的专科层次专业教师,学制为3年。

据了解,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市财政对招收公费乡村教师的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每位学生每学年1 .08万元,其中:学费40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补助费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优秀者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当年到签约县内乡镇、村公办小学或幼儿园从事教师工作。协议服务期内,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可在本县域内的相应层次和类型公办学校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他系统工作。

同时,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有违约行为时,管理档案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诚信档案,并将违约记录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5年内参加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