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学会做父母也是一门必修课

■记者 梁童童 周睿

《教育导报》
2022年第1期(总第3649期) 导报二版

去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建教育生态,家校社一体联动的鲜明政策导向和价值取向,引起广泛关注。今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正式施行,这就意味着,家庭教育从此“有法可依”。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孩子的成长道路上,离不开父母的教育。那么,立法之后,父母应该怎样科学进行家庭教育?学校和社会又能给家长提供怎样的支持?我们一起来看看5位专家的解读。

关键词:科学养育

提升教养力  做专业的家长

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 张皓

如何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建设良好家风?怎样依法做一个专业的家长,实现父母与孩子的共同成长?《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又对家长提出了哪些要求?

《家庭教育促进法》“很细节、很到位”。在经过仔细研究后,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张皓这样评价这部法律。就拿第二章第16条来说,要求“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这在以前是对老师提出的要求,但现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要注意了。

第16条还列出了6个方面作为指引,涉及家国情怀、崇德向善等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以及成才观、生活习惯、心理健康、劳动观念等。在张皓看来,这些指引虽然看起来都很熟悉,但却很全面、很到位,并且很精准地覆盖了现在家庭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

例如,“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这一项,张皓认为,如果能把这一条落实,家长的“内卷”焦虑、青少年沉迷网络等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引导孩子尽可能多地培养兴趣爱好,从中发现自己的热爱,父母也能更好地帮助孩子走上适合的道路。

毫无疑问,《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长的教育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家长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呢?

在张皓看来,家庭教育虽然也是一门学问,但与工作意义上的专业不同,只要用心去学习,每一位父母都能成为家庭教育的“专家”。

家长可以积极利用身边的资源,自学相关书籍;也可以向上一辈“取经”,根据自身和孩子的情况批判地吸收经验;还可以加入沙龙,与别的家长商量讨论与孩子的相处之道,让大家来说说同一件事里,父母和孩子分别对在哪、错在哪。

除了提升教养力,成为孩子的榜样,还可以通过家风建设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这一点,《家庭教育促进法》没有详细展开,但是可以从国外的相关条例中借鉴。例如,跟孩子一起吃饭是一件幸福的事;父母不可以当着孩子的面相互攻讦,或者忽视对方说的话。从这些生活中的细节来建设家庭,有助于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习惯,这是最轻松也最有效的方式。

此外,《颜氏家训》《傅雷家书》《朱子家训》等也是很好的“学习材料”。张皓说,家长要向周围的人学,向国外学,更不能忘记还有古人留下的宝贵财富。

而面对现代社会多元化的家庭结构,大众对于离异家庭、留守家庭如何做好家庭教育,基本能达成一致的意向,但对于隔代教育,却往往持有不同的意见。

张皓对隔代教育持乐观态度。她认为,隔代教育,其实是教育最初的样子。《礼记》中记载“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古代最初的学校,就是由老人来教养孩子的。放在现代来说,许多年轻父母忙于工作,要么请祖辈、要么请保姆来照看孩子。

有人诟病隔代养育,认为祖辈的养育观念陈旧,还容易溺爱孩子,张皓不否认这一点。但她认为,任何人、即便是父母辞去工作亲自带孩子,养育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都需要伴随孩子一同成长。只要大原则保持一致,不违背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父母与祖辈的养育观念存在一定的差异,反而是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的。

比如,妈妈要求严一点,能帮助孩子适应社会生活;奶奶宠一些、宽松一些,有利于孩子释放天性,保持创造力。张皓说,而“大的原则”,就是参考《家庭教育促进法》。

关键词:家长担当

明确父母职责  护航孩子成长

成都市青羊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科研室主任 李萍

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教育正式立法,明确了父母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也确立了国家和社会及时干预家庭教育的法律依据,目的是提升父母进行科学家庭教育的意识。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长重视孩子的教育,但多以感性经验、社会流行观念作为信条,家庭教育的理性化、科学化水平亟待提高,也有一些父母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存在误区。成都市青羊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科研室主任李萍说,近年来一些触碰社会底线的事情发生,其中很多跟家庭教育有密切关系,折射出一些家长存在着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问题。《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内容就是为家长赋能,让家长知道怎样把家庭责任担当起来。

有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带有私人性和独立性的特征,国家为什么要通过立法来干预家庭教育呢?李萍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教育孩子看起来是家庭自己的事,但孩子的成长、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发展的稳定,以及国家未来人才的培养,所以,法律在尊重了家庭教育私人性和自主性,提供给家长更多指导和服务的前提下,也用法律来对家庭教育做了相应的规范。

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在李萍看来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两大亮点之一,通过立法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第二个亮点就是落实了“双减”政策,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家校相互配合。

法律明确规定了由家长负责实施家庭教育,那么,家庭教育到底该怎么做?李萍说,首先,家长要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遵循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其次,要主动配合并接受社会和学校的指导;第三,要给予孩子高质量的陪伴,陪伴可以让父母和孩子之间产生情感的链接,让孩子对父母产生信任,具有安全感;第四,要有榜样的示范,父母要相互配合履行责任;第五,要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及生活时间,保障孩子的休息权。

拒绝家庭暴力也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个重点,其中明确规定家长不能对孩子施以家庭暴力,包括肢体暴力、语言暴力和冷暴力。

为什么一些家长总喜欢要用打骂的暴力方式来教育孩子呢?李萍认为,因为在很多家长看来这是最简单、最直接有效的教育孩子的方法。然而事实上,通过暴力的方式并没有真正解决孩子身上的问题,很多时候,孩子只是基于家长的强大力量和权威,暂时屈服于家长。有家长会说“我跟他说他不听,我就只有打”。其实,家长应该思考为什么跟孩子沟通孩子不听,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不会好好地说话。

李萍认为,很多家庭教育的问题都起源于亲子无效沟通。家长和孩子沟通目的不是让孩子听话,而是要引导孩子自我思考、自我选择,从而自觉地做出正确的行为,并且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因此,在和孩子沟通时,不能总是说一些主观臆断来的观点,或者想象、假设的结论,那样会让孩子产生负面情绪,负面情绪积累的时间越长,亲子之间的矛盾就会越大。家长应该只说客观发生的事实,或者基于事实的客观评论,这样孩子就不会觉得受到了攻击,也不会觉得家长是在把观点强加给自己。当家长习惯了不带个人情绪地去和孩子说事实,就能有效地帮助孩子认识并且改正自己错误的行为。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其实孩子很多的问题折射出的就是家长的问题。因此,家长要不断学习,提升对家庭教育的认识,理性看待孩子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和孩子一起成长。

关键词:法律责任

用法律为家庭教育指引托底

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委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杨竹一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每个家长都要“依法带娃”。当熟悉的家事有了法律的“加持”,许多困惑也随之产生:家庭教育是私事,国家要怎么管?《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是不是重复了?是不是打骂孩子就等于违法?……

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委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竹一说,《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指引托底作用大于具体干预。尽管家庭是私人领域,但教育是涉及国家发展、民族未来的公事、大事。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家长合理合法地对子女进行教育,明确了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杨竹一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指引方向和划定底线,留给每个家庭的空间是很大的,并不存在“手伸太长”的问题。

《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实施?杨竹一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一样,都指向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几部法案是一种协同关系,在不同的案件、纠纷的各个阶段各自发挥作用。

例如,在某起离婚案件中,因为父亲之前的暴力倾向,母亲拒绝父亲探视孩子。父亲申请法院执行时,母亲可以要求父亲接受《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和指导,评定合格后方可探视孩子。《家庭教育促进法》意在“促进”,指导、保障作用大于惩戒,因此,事前的学习尤为重要。

在杨竹一看来,很多未成年人犯罪都与其家庭教育有关,如果能抓住这条“根”好好维护,就能杜绝很多问题。

那么,家长该如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增强“依法带娃”的意识?杨竹一认为,建设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提升协同育人水平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内容,此后的家教工作,例如讲座、亲子活动,必定会提升在学校、社区铺开的频率和力度,家长可以抓住这些机会,积极参与学习。

家长作为孩子最亲近的人,首先要增强的就是觉察危机、识别信号的能力。拿校园欺凌来说,欺凌并不都以身体欺凌的形式表现出来,还可能是言语、心灵、人际、网络信息层面的,比如孤立、谣言等。也许有些行为在家长和老师看来只是孩子间的调皮打闹,不会上升到欺凌的高度,但事实上,这些方式已经足以对同年龄段孩子的心灵造成严重的伤害了。

无论是欺凌别人的孩子还是被欺凌的孩子,可能都意识不到自己的处境是有问题的,但是被欺凌的孩子会流露出不想上学、恐惧、低落等情绪,需要父母识别。而欺凌别人的孩子,在父母眼中可能“很乖”,当接到学校的反馈时,家长要端正态度,细心与孩子交流。杨竹一建议,学校应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相关制度,当发现行为有异的孩子时,应组织家长接受教育指导。

在家长的众多疑问里,“做什么会违法”是受关注最多的。杨竹一说,如果涉刑,那么《家庭教育促进法》只起补充教育作用;而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如果家长的行为违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就会被强制接受教育。

例如,传统观念中的“棍棒底下出孝子”,要看实施惩戒的意图和程度来界定是否违法。孩子往楼下扔东西,家长打几下手心,告诉孩子“打到别人比这还要痛,所以不能乱扔东西”,这就是一种处于教育目的实施的惩戒。但如果这位家长把孩子打得遍体鳞伤,就要怀疑其中是不是有发泄情绪的成分。

至于家长因素间接导致伤害孩子的情况,比如忽视情绪照顾等导致孩子抑郁、自杀,杨竹一提醒家长,虽然这在目前并不会被判“违法”,但不排除相关细则出台之后被行政处罚的可能。

关键词:家校共育

相向而行  做“教育同路人”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东北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 赵刚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从法理上明确了家长的主体责任,也用大量的篇幅规定了学校和社会的权责: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建立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根据家长的需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长及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东北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赵刚认为,从这部法律可以看出,家庭所担负的功能将和学校并驾齐驱,要提升家庭教育的成长质量,开拓家校协同育人的新格局。

那么,在法律的规定和保障下,家校如何更好地形成育人合力?赵刚说,学校应厘清职责边界,也要明确家长的权力和义务,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开拓家长教育的有效模式。比如,通过约谈商讨、家庭访问、菜单指导、活动培训、讲座报告、沙龙论坛等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解决家长的问题,给家长提供可学习、借鉴的好方法。学校还可以利用文艺表演、亲子运动会等活动加强家长的家校合作意识。

学校还要开设指导家庭教育的相关课程,吸收一些社会机构有效地替学校服务。此外,利用好家长资源也很重要。比如,建立家长义工组织、家长志愿队,开设家长课堂等,让家长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校的活动中。

家校合作,学校老师和家长都能获得成长。赵刚说,现在很多家长都拥有高学历,足以担当教师、组织者甚至评价者,学校要把视角放在研究家长上,对家长进行分类,重点关注,过程关心,并用好评价激励,从表彰优秀家长开始,激励他们自觉固化良好的行为,变成学校教育的同路人。当然,学校也无需一味地顺从讨好家长,对于一些行为失当的家长,不妨先诫勉谈话,如果屡教不改,也可以寻求执法部门的介入。

而在家长层面,赵刚认为,家庭教育的责任是学校教育替代不了的,没有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结合就构成不了一个有效的育人质量。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该取其长补其短,形成合作互补的关系。

《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每一个家庭要担负起孩子的法律责任。这就明确了家长既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很多时候,孩子的问题根源在家庭,家长没有科学养育之道,溺爱、包办、纵容造成了孩子的种种问题。因此,家长要提高素质,学习治家之道。

可以从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开始,学会多观察、多研究孩子的行为,少唠叨、多倾听,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教育的起点是从亲子关系开始的,关系和谐了,孩子跟家长无话不说,很多问题可能就迎刃而解了。

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家庭担负的功能远远超过学校。学校重在文化知识学习、学历层次提升、培养集体规范意识和合作能力等。而孩子的早期教育、特长培养、职业素质、身心健康、学会做人、适应社会、习惯养成、生活教育等方面,都应该由家庭教育承担。

一些家长可能因为忙于生计或觉得自己文化层次不高,不知道如何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对此,赵刚表示,教育是一种影响,家长在家庭生活中任何一个方面的表现,哪怕是夹菜的动作都在影响孩子。生活即教育,家长勤劳、善良、为人乐观,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等,就是对孩子最好的影响。这种生活化的教育方式能改变孩子处事的态度,培养孩子进取的精神。

关键词:心理关护

守护心灵为孩子成长提供健康“土壤”

成都七中万达学校心理组备课组长、专职心理教师 易姜琳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提到,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做好心理健康教育。那么,怎样才算是关注到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又如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成都七中万达学校心理组备课组长、专职心理教师易姜琳,结合她的工作经验分享了对《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这两项内容的看法。

易姜琳认为,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第一步是树立意识:树立系统意识、树立求助意识。

这里的系统,指的是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的系统。当孩子的心理出现问题,许多家长会觉得需要解决的只是孩子的问题,但实际上,孩子在家庭中成长,他的问题只是一个表征,根源大概率在于其存在的系统中——家庭和家长。有的家长会觉得心理问题很麻烦,全权交给老师处理,但其实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家庭,需要全体家庭成员都参与进来,整体地进行调节。

求助意识,是指部分家长存在病耻感或“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即便意识到孩子的心理出现问题,也不愿意求助专业渠道,想在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心理学有很强的专业性,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向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医生求助是最有效的方式。

易姜琳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后,学校、社区可能会建立更完善的相关资源供家长获取信息和服务,相应地也需要家长更加勇敢、更加坦诚。

树立起意识之后,第二步是提升能力,就是“怎么做”的问题。易姜琳认为,还是要从家长自身着手。

首先,家长应该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家长心理健康是家庭和谐的基础,但部分家长意识不到自己的情况。而家长的这种“不知觉”也容易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少“去知觉”的意识。

其次,家长应该关注家庭氛围。家庭中,夫妻关系、隔代养育、沟通方式等都是影响家庭氛围的重要因素。比如常见的“爸爸挣钱、妈妈管家”家庭,尤其是全职妈妈,很容易把自己几乎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孩子身上,把孩子的表现与自己的成就感挂钩。这样,就形成了一种“高危”组合:缺位的父亲和“控制狂”母亲,这样极度的不平衡,很容易给孩子造成伤害。父母过度“奉献”自己,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负担,让孩子有“我有责任为父母的关系和情绪负责”的想法。孩子就像种子,有自己的成长能量,家长关注好自己、关注好家庭氛围,基本上就能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健康的土壤,孩子发生心理问题的概率就会比较小。

关注好以上两点之后,才是如何去关注孩子。

易姜琳给出了8个需要家长学习的方面:发展心理学,了解孩子各项能力的发展关键期;识别常见心理问题;如何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应对压力、调节情绪的能力;环境与人际关系的适应;职业生涯规划;健康的性观念;网络监管与保护。这8个方面,都需要家长认真学习,完成自身的成长之后,才有能力起到示范作用、帮助孩子。

其中,识别常见心理问题需要建立在其他方面之上才能完成。比如,现在许多孩子沉迷网游,有些家长就觉得没收孩子的手机就等于解决了问题,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易姜琳说,一个能够自我调节压力、人际关系良好、对自己的人生有规划的孩子,是能够与网络世界和平相处的。沉迷网络的孩子,往往是现实中有自己处理不好的方面,所以在虚拟世界中逃避、寻找寄托。家长应该做的,是通过观察和交流,发现孩子的困难,帮助孩子去解决,重新建立与现实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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