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评价是学生发展的“指明灯”,教师适切的评价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一旦运用不当便会发生错位,会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
邻居家的孩子在一所乡镇中心小学就读一年级。一天,因完成作业的字迹不工整,语文老师把孩子叫到讲台上纠正时顺带批评了一下。第二天,孩子怎么也不愿到学校去上课,要求爸妈为其转学。理由很简单,因为老师当着全班同学批评了他,没面子在班集体“混”下去。得知此事,作为老师的我为之一颤,一个6岁的孩子尚且如此,高年级的学生呢?
“双减”的实施,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教师很担心训练的减少导致效果降低,因此对学生的评价要求也更高,但是,老师的每次评价都符合孩子的个性特征和心理吗?孩子能明白评价的导向吗?这是值得我们一线教师深入研究的课题。
首先,教师在评价时要有学生视角,正视学生,深入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通过家访、调查、访问、与同事、同学交流等多形式,全方位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及心理状况,结合学业基础,深入分析学生的兴趣爱好、心理需求及个性特点,评价时进行正向激励。
其次,老师要明白每个孩子都是发展中的个体。对学生的评价一定要结合学生实际,分析学生行为背后的原因,采用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家长点评;学校奖励等多元主客体评价的方式。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只有看到学生优点的地方,学生才能产生上进心。”因此,教师在评价学生时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独特感受,带着真挚的情感去发现每名学生的闪光点,予以赏识性评价,让学生在老师充满真情的鼓励下健康成长。在评价语言上要洋溢爱的温情,同时还要有理的启迪,给学生无形的力量,让学生扬起希望的风帆。
再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评价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家长要克服“唯分数”的顽瘴痼疾。遵循教育规律,在不同学段,结合学生个性特质,评价时体现评价的阶段性、发展性,落实评价的多样性。改革评价结果,关注立德树人,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合理且全面考量教育目标的达成度。
“双减”之下,学生课余时间增加,学习回归了校园,家长、教师在实施评价时一定要适切、适时、适宜地善用“放大镜”放大学生的优点和善用望远镜”着眼学生发展的长远。只有这样,才能达成评价促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最优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