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文)近日,教育厅、科技厅、文化旅游厅、省体育局、公安厅、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四川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的通知》,部署在暑假期间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和各种形式的违规培训,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此次整治重点有:各类培训机构或个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通过“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售课、消课和退费,拒绝接受监管等行为;未按照要求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下同)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违规开展培训;伪造、变造办学许可证或租借、盗用他人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办学许可证已过期或失效,仍继续开展培训;“假注销、真运营”的已注销机构开展培训;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广告、虚假宣传等;学科类培训机构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提高培训价格;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行为。
按照部署,6月底前,各地要建立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制订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治理行动。7月至8月,各地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和整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针对存在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的机构和个人,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坚决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和办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