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民政、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隐形变异培训,切实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案例:甘孜州泸定县查处一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事件详情:甘孜州教体局、州文广旅局、州科技局和泸定县教体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在泸定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发现家兴教育有限公司泸定分公司开展“一对一”学科培训。经查,该机构位于泸定县泸桥镇沙坝村,于2021年底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现场发现该机构开展物理和数学“一对一”培训。
处理结果:1 .检查组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妥善处置学生退费及家长解释工作;2 .泸定县教体局约谈该机构法定代表人,并下达正式停业整改通知书;3 .目前,该机构已完成整改,两名培训教师,一名做转岗处理、一名被解聘,解除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4 .泸定县教体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回头看”。
案例:雅安市天全县查处一家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开展培训行为
事件详情:天全县教育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分别在城厢镇天秤街2号和城厢镇向阳村一组普通民房内查处了一个名为“起航教育”的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现场共有教师5人,学生63人。县教育局要求举办者立即通知家长到现场接走学生;同时对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县教育局约谈了该机构举办者,告知未经审批许可开展培训,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经政策宣传,该机构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交待了另一处隐蔽培训点,在调查笔录上签字确认,保证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立即整改到位,承诺不再开展此类违规培训。
处理结果:1 .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2 .责令举办者立即退还所收费用,截至目前,该机构已按要求停止办学,并退还所收培训费用;3 .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对违规培训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案例:自贡市荣县查处一起跨地区违规培训行为
事件详情:荣县教育和体育局接到群众举报,在荣县“旭水大饭店”内发现一家“高效记忆”培训机构。荣县教育和体育局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实,该机构的民非企业证书名称为“济宁市习明国学教育培训学校”,发证机关为山东省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属于跨地区违规培训,同时存在欺诈、疫情防控等安全风险隐患。
处理结果:1 .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全额退还所收培训费用,退费总金额15996元;2 .将处理结果进行全县通报,提醒师生家长切勿参与后续培训;3 .会同县商务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县所有酒店不得接待违规培训讲座;4 .继续畅通举报渠道,加强部门配合,严力打击违规培训的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