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校外培训治理进行时|动态报告5

《教育导报》
2022年第106期(总第3754期) 导报一版

“双减”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民政、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隐形变异培训,切实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案例

广元市旺苍县查处一起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事件详情:旺苍县教育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东河小学附近一栋居民楼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收到线索后,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发现10余名小学生正参加学科类培训。该培训点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授课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1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教育部门现场下发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意见书,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将所收培训费7万元退还学生家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2 .要求该机构组织者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接受调查,并对该机构进行“回头看”,防止其继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案例

南充市嘉陵区查处一起无证无照违规培训行为

事件详情:嘉陵区教科体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一培训机构在小区内开展书法培训,区教科体局、火花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立即组成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实,机构名称为子轩书法,位于满庭芳小区3期16栋2单元403室,未挂校牌,也无宣传广告,现场15名小学生正在进行书法培训。该办学点位无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无证无照培训,在疫情防控期间也未排查学生健康码、核酸报告、行程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1 .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2 .退还学生剩余费用,妥善做好后续工作;3 .将其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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