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评价指南” 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汪桂琼 孔祥平 张丹 万佳

《教育导报》
2023年第78期(总第3843期) 导报三版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后,2021-2022年,教育部相继发布《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三个评价指南”),顶层构建了引领基础教育深化改革的评价体系。前不久,省教育评估院实地考察了6个市(州),收到有效问卷755份,访谈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校(园)长124人,全面深入了解各地对“三个评价指南”的认知和实施现状、面临的困难及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实地走访,我们发现,虽然各地对“三个评价指南”的知晓率为100%,但调研结果显示,由于各地缺乏对评估监测工作价值意义的深入认知,缺乏独立的评估监测机构和专业人员,或缺乏评估监测专项经费和政策支持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既是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监管主体,又作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的评价主体,存在评价主客体关系混淆、各类监测评价重复交叉、评估监测专业资源不足、评估监测结果运用不优等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深化认识,提高对“三个评价指南”内涵意义的领悟,需明确:“三个评价指南”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强化统筹,明确各级教育部门(机构)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三个评价指南”的组织实施,才能确保评价改革取得实效。

分级组织实施,明确各级教育部门的责任分工。《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三个评价指南”皆应归口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统筹实施。《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组织实施要以县为主,要在自评基础上,进行县级评价,市(省)适当开展抽检;《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要按照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州)复核、省级评价和国家抽检监测的程序分级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同时,各省结合实际,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指导各地制定“三个评价指南”的实施细则,便于“三个评价指南”落地践行的本土化实施。

明确评价周期,实现基础教育各学段学校评价的全覆盖。“三个评价指南”的组织实施要在周期内实现县域各学段学校的全覆盖,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地方专业力量不足的,建议常态化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报告要及时反馈学校,并报各级人民政府审核或备案。省、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重点指导学校读懂评价报告,对标整改,以评促建,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加强评价保障,确保“三个评价指南”顺利实施。落实“三个评价指南”,要在经费、制度、机构、人员等方面全力保障。要将“三个评价指南”的落实与各地党委政府履职考核,中小学、幼儿园的表彰奖励等相结合,建立各地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基教、人事、教科院(所)、评估机构、中小学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组织实施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实施常态化的评估监测队伍的培训指导,开展评价主题学术沙龙、论坛,以培促建、以研促建,建立起省、市(州)、县三级专业评估队伍。试行评价结果整改应用试点区,切实保障“三个评价指南”落地落实。

其次,有力推动,多措并举确保“三个评价指南”本土化实施。

省级统筹,强化政策培训与解读。结合四川省基础教育发展实际,重点深入解读“三个评价指南”的内涵要义,为每个市(州)、县至少培育一名评估监测工作的明白人,能够统筹本区域“三个评价指南”的落地践行。再逐级分层培训指导,通过对“三个评价指南”的出台背景、意义价值、指标内涵、操作实施等系统培训与解读指导,让“三个评价指南”的内涵要义深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部门、校(园)长教师、家长、学生队伍中。

营造氛围,扎实宣传引导。着眼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改革理念,各地要组织权威专家围绕“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进行深入研讨,把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作为专项课题深研深推。省评估机构搭建平台,开辟“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评选,重点选树各地成熟且成功的“三个评价指南”实施的典型案例,持续营造社会各界理解评价改革、支持评价改革、参与评价改革的良好氛围。

分段侧重,精准评价目标。在学前教育阶段,要做好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统筹,通过重在推动依法依规办园治园,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监测,做好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审抽检,研制《幼儿园自评手册》,带动幼儿园自评落实,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做好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的统筹,重在落实全面发展理念,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做好艺术教育素质测评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质量监测,做优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评审抽检,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在普通高中阶段,要做好与地方政府履责督导评价的统筹,探索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监测试点,做好全省艺术教育质量监测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动态监测,做优省一二级示范性高中评审抽检,重在促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同时,要加快推进信息化手段,注重数据与材料的过程性和真实性,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最后,用好结果,坚持督导为“三个评价指南”实施保驾护航。

一是督导“三个评价指南”落实情况。要将各地落实“三个评价指南”纳入对各级政府的履职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对评估监测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要彻底整改。同时,要当好“教练”。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析因,帮助研究制定改进提高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发现先进典型,积极宣传推广。

二是启动评估监测结果运用试点区或试点校。加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义务教育优质共同体学校及普通示范性高中创建的典型案例评选或现场学术交流活动,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深度解读与运用培训,举办结果运用与整改典型学校经验分享,充分发挥监测对教育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鼓励支持各地各校自主开展改革试点,以小切口带动整体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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