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教育导报》
2023年第90期(总第3855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 日前,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通知》明确,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 LPR减6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 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 LPR减60个基点。

此外,《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在校研究生发放商业性助学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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