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省级本科专业评估 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唐开福

《教育导报》
2023年第98期(总第3863期) 导报二版

“建设教育强省”④

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今年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指出接下来三年专业布点优化调整幅度将提升至20%左右。5月,我省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省级专业评估机制,加强专业建设质量的动态监测。”可以看出,开展专业常态监测和定期评估是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之举,也是促进高等教育在教育强省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的重要举措。

建立本科专业年度监测机制和新专业评估制度。专业监测原则上按年度开展,监测对象为我省所有在教育部备案的本科专业(已申请停办(停招)的专业不纳入监测范围),监测方式主要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为基础,以专业数据填报为补充,在对数据分析统计的基础上形成不同类型的报告。构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新设本科专业“1247”评估监测体系。

健全“五位一体”省级专业评估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教育厅、高校、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的省级本科专业评估组织体系。从具体职责来看,教育厅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高校根据安排开展自评和整改等工作;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具体承担监测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标体系的细化工作;评估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监测评估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申诉及其仲裁等工作。

推进专业监测评估数字化与智能化平台建设与运用。以数智化转型推动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赋予大学的历史机遇,也是大学贯彻国家战略的应有之义。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 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正在不断重塑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新形态,已经成为专业建设和评估问题的重要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更是专业人才知识架构和能力培养不可或缺的关键性内容。“一站式”的专业监测评估数字化与智能化平台,能够实现从省级层面对所有专业建设过程的动态监测,全面直观地呈现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及时发挥预警作用。

构建覆盖人才培养全流程的评估指标体系。专业评估要体现科学性和发展性原则,指标体系要覆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专业评估既要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符合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又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在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时,指标体系要以就业为导向,从就业、招生、人才培养三个维度,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专业定位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及教学资源的支撑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等维度进行构建,引导高校高度重视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评估结果在本科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中的指引作用。开展省级本科专业评估要站在适应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系统思考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深层次关系,持续强化专业评估结果在省内本科专业布局调整中的引导作用,淘汰大量重复、低质、过剩专业以及与我省产业发展错位的专业,增设与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密切关联、社会需求较大、人才紧缺的应用性专业,如电子信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问题专业的持续跟踪和业务指导,督促各专业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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