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示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名单

我省两地入选实验区六校入选实验校

《教育导报》
2024年第4期(总第3899期) 导报一版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荐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设立一批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以下简称实验区和实验校),充分发挥其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带动引领作用,促进提高教学质量。

1月2日,教育部公示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校名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推荐63个实验区和189所实验校。其中,我省成都高新区、绵阳市涪城区入选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公示名单,成都市石室联合中学、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实验小学、眉山市东坡区苏祠初级中学、宁南县朝阳小学、绵竹市遵道学校、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入选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公示名单。

根据《通知》,实验区工作任务为:做好区域课程规划与实施管理,制定区域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因校制宜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课程实施监测和教育督导;统筹推进区域教学改革,聚焦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设计、学科实践(实验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等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形成指向问题解决的实践成果;改进区域教育教学评价,研究制定适合区域实际情况的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方案;强化教研支撑,加强区域教研队伍建设,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优秀教研员和学校优秀教师“旋转门”制度;推进数字化赋能,探索建立服务区域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数字化平台,推进因材施教、个性化学习和过程性评价;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整体统筹规划区域科学教育实施,配置科学教研员,提高小学科学课的科学专业背景教师占比;指导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探索区域深化读书行动的有效途径。

《通知》明确,实验校的工作任务为: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提出课程实施的具体策略;深化素养导向的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优化评价方式方法,提高作业设计水平,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评价;加强校本教研,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建立健全校长、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听课评课制度;推进数字化赋能教学,探索数字技术在拓展学校教学时空、共享优质资源、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过程、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精准开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实践路径;高质量实施科学教育,配齐配足科学类学科教师,重视实验教学,强化学生动手操作实验,加强科学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结合各学科课程教学和跨学科主题教学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阅读相关课内外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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