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浸润行动的“三大指向”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孔祥平 西华师范大学 刘显成

《教育导报》
2024年第12期(总第3907期) 导报三版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在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提升教师全员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建设时时、处处、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环境。”通过实施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行动、艺术实践活动普及行动、校园美育文化营造行动、美育评价机制优化行动等,持续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通知》的发布为做好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学校美育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对标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学校美育仍然任重而道远。其具体表现为:工作导向上,重知识轻能力、重技术轻素养、重比赛轻课堂、重形式轻内涵、重少数轻全体;资源配置上,美育专业师资队伍仍然有很大的缺口,专职美育教师分布很不均衡,硬件设施设备亟待加强;在评价评估上,仍未从“软要求”变成“硬指标”,评价的倒逼功能与杠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那么,学校美育如何实现从“育分”到“育人”的转变,如何真正落实美育浸润行动,这是学校美育发展的必答题。

首先,培育创新,指向美育浸润的价值意义。美育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具有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价值功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是实现强国目标的必然要求。《通知》聚焦深化学校美育内涵,要求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潜移默化地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因此,美育浸润行动应致力于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温润其心灵、陶冶其情操,激发其活力。

其次,浸染熏陶,指向美育浸润的落实举措。美育不是“教”出来,是浸染熏陶而来,即艺术学科的美育浸染,以及跨学科美育的熏陶。具体而言,首先要发挥艺术课程(包含音乐、美术、书法、戏剧等学科)在学校美育中具有主渠道作用。由于单学科性的艺术课程无法等同于美育课程,因此美育不能窄化为艺术技能、艺术学科的简单学习,局限在唱歌、美术、书法、表演等表面形式之中。艺术有技、艺、美三层境界,如果只停留在技、艺层面教与学,不去主动触及美感的自由性、创造性、理想性和超越性,就不是真正的美育。只有在享受美中创造美,才是美育浸润的实现。当然,美育不是艺术学科的专属,深入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进行跨学科美育熏陶是美育浸润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社会美、自然美、健康美、科学美、品德美、学科美等丰富美育资源,遵循美育特点,突出价值塑造,通过艺术性的教学方式实现心灵教育、人生教育、人格教育。

最后,全面实施,指向美育浸润的具体行动。一方面,统筹“四全”美育生态。美育浸润行动必须“面向人人”,这既包括面向全体学生,也包括全体教师。实施全学段、全学科美育,大中小幼必须开齐开足上好艺术相关课程,深入挖掘各学科中的美育资源,打通学科壁垒,五育并举。推进全源美育,树立“终身美育”的理念,以校、家、社会资源协调融入为保障,促进美育成果互鉴和文化创新。推进全域美育,构建“教室-学校-社会”涵盖校内外广域空间美育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目标锁链全面扣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通过美育实践潜移默化,实现以美成人。坚持回归学校本位,营造学校、社会交互流通的美育环境,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美育发展新局面。推进美育教学评一体化,探索多元化美育评价方式,实施中小学全员艺术素质测评,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落实高校本科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学分,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避免功利化倾向,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同时,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优化数字化美育平台、开发优质美育数字教育资源,探索利用传感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活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丰富艺术体验。

总之,美育浸润行动的初心是育人,核心是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美培元、培根铸魂。美育浸润行动的深入实施,必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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