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评价改革牵引 推进城乡教育融合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 王雄

《教育导报》
2024年第83期(总第3978期) 导报二版

“城乡融合、教育何为”①

为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在城乡融合中的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组成、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途径和服务乡村振兴基础支撑等重要作用,应强化教育评价改革牵引,全面落实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部署,大力推进城乡教育融合,切实回答好“城乡融合、教育何为”这一重大命题。

强化评价“指挥棒”,坚持城乡教育融合正确方向。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一是要导向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以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构建城乡融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二是要导向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评价改革牵引教育服务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夯实县域和乡村发展的教育、人才、科技支撑。三是要导向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以评价改革牵引县域和乡村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满意度。四是要导向促进城乡共同富裕,以评价改革牵引教育主动融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局,全方位衔接乡村振兴需求,赋能个人职业发展、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强化要素评价,抓实城乡教育融合重点任务。坚持“干什么”就“评什么”,将全省教育系统落实省委决策的部署作为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以评价改革牵引城乡教育融合。一是以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为评价重点,聚焦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十四五”学前教育和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共同体和数字教育联盟等开展评价,不断夯实县域基础教育“基点”。二是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为评价重点,聚焦涉农校企合作、服务县域经济的专业设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等开展评价,加快培养农业农村急需人才。三是以高等教育科教融汇为评价重点,聚焦高校农业科技创新、新农科建设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定向培养等开展评价,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以教师创新激励为评价重点,聚焦优师支教“扩量”、培养培训“提质”和管理治理“增效”等开展评价,激发基层教师队伍活力。

强化科学评价,确保城乡教育融合有序有效。科学性是教育评价改革的基础保障,是城乡教育融合成效评价的重要前提。一是创新评价理念,要“跳出教育看教育”,将城乡教育融合放到全省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中去评价;要“跳出四川评教育”,对照发达地区和省情相似地区开展评价,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二是坚持系统评价,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评价体系;要注重分类评价和增值评价,要尊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基本省情,尊重区位环境、经济社会支撑能力以及教育基础各不相同的县域实际,既强调对标对表看达成度,更重视各地结合实际的努力程度和进步程度。三是技术赋能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动态更新的评价模型。

强化评价统筹,牵引城乡教育融合长效推进。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核心是着力增强牵引功能,抓手是统筹推进。一是牵引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履职,将城乡教育融合评价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考核、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畴,统筹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服务城乡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二是牵引县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将城乡教育融合评价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高中提升计划等专项督导评估,统筹推进保障机制改革,夯实县域基础教育“基点”;三是牵引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将城乡教育融合评价纳入省示范幼儿园、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和示范高中遴选范畴,统筹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变革,推动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城乡一体;四是牵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将城乡教育融合评价纳入本科高校教育教学、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中职学校办学能力和中小学教师等评价范畴,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变革,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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