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维护课堂秩序,提高课堂效率,班级一般会制定关于课堂学习的班规。我教二年级,也使用班规口令来组织教学。例如,当孩子们七嘴八舌安静不下来,我说“小嘴巴”,孩子们齐声说“不说话”;当孩子们不听其他同学发言时,我说“同学讲”,孩子们齐声说“认真听”;当孩子们争先恐后发表意见时,我说“要发言”,孩子们说“先举手”……
二年级孩子的学习习惯和规则意识还在养成的过程中,我们考虑他们在课堂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课堂上的口令也会比较多。一节课上,有个孩子正在发言,但有些吞吞吐吐。不少孩子举手,有的甚至开始喊:“我、我、我……”发言的孩子就更紧张了。情急中,我对那些孩子说:“要有礼貌,不打扰别人。”举手的孩子便慢慢放下手,等着这个紧张的同学把话说完。
当时我是可以用“同学讲、认真听”这一口令的。但我说“要有礼貌,不打扰别人”时,孩子们好像也听懂了,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深入想一想,“不打扰别人”还可以用于其他情况,例如有孩子在同学回答问题时插嘴,有孩子在大家看书时说话,有孩子在大家写作业时找同桌玩,等等。在很多场景下,“不打扰别人”能够代替“小嘴巴,不说话”“同学讲,认真听”“要发言,先举手”等口令。于是,我和孩子们商量,增加一个口令“讲礼貌,不打扰”。我发现“讲礼貌,不打扰”很好用。比如有一次,因为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排练,几个孩子上课迟到了,回到教室时其他同学都在写字。他们进教室时说说笑笑,拿文具、拉椅子时发出很大的响声。我就说:“讲礼貌,不打扰。”那几个孩子蹑手蹑脚降低声响,很快也开始写字了。
口令的使用让我想起当下课改中的热门词汇——大概念。大概念是“核心概括性知识”,是一个学科更“高位”或更“上位”的知识,具有抽象性、统摄性、可迁移的特征。对照学科知识中的大概念,“讲礼貌,不打扰”相当于班规里的大概念。
首先,“讲礼貌,不打扰”具有概括性、抽象性。不似“不说话、认真听、先举手”这些确定的行为准则,“讲礼貌,不打扰”不是具体的行为要求,而是更“高位”或更“上位”的要求,指向的是规则(班规)的育人价值。
其次,“讲礼貌,不打扰”具有联结性、统摄性。它把那些打扰别人看书、写字、发言、思考的行为联结一起归为一类,把为此类行为而制定的规则统率起来,提领而顿,百毛皆顺。
再次,“讲礼貌,不打扰”具有解释性、迁移性。它有助于学生理解“不说话、认真听、先举手”等规则背后的原因——不打扰别人,有了理解基础上的认同感,学生更容易接受并遵守,更容易应用到新的情境中。在遵守的过程中持续理解“讲礼貌,不打扰”,有助于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理解并践行“看电影时要保持安静、乘地铁不吃东西、公共场合说话要注意音量……”班规校规就内化为伴随学生一生的修养,这就是教育所追求的长效价值。
“大概念班规”具有大概念知识的特征和效用,所以它更具教育价值、更好用。但是,如果我一开始就制定“讲礼貌,不打扰”这样的“大概念班规”行吗?答案是:不行。“大概念班规”像大概念知识一样,要建立在深度理解的基础上。因为学生在较长一段时间的实践中,反复践行“小嘴巴,不说话”“同学讲,认真听”“要发言,先举手”这一类的口令,形成了对“不打扰”这个“大概念班规”的深度理解,理解了哪些行为打扰了别人、打扰别人是不对的,然后孩子们才能“听得懂”,并能迁移到新的情境中。
像这样,学生在践行“小嘴巴,不说话”“同学讲,认真听”“要发言,先举手”等班规的过程中理解“讲礼貌,不打扰”,未来还会在实践中持续理解“懂礼仪”“守秩序”“有教养”……最终建立起文明的价值观念。其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就是身边的小规矩、小概念不断升华为大概念的过程。小小的班规联通着学生的“三观”,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