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仁鑫)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发布《四川天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评价参考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参考标准。
《建议》指出,教师评价实施主体是学校,评价内容分师德践行、教学实绩、综合育人、自主发展4个维度,其中教学实绩的内容占比达50%,强调课堂教学和教书育人关键环节,引导教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将工作重点放在常规课堂教学质量上,同时对教师在智能素养、校家社共育和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发展有所侧重。
《建议》还明确了有关评价量规和数据来源,学校可以在四大维度指标框架下,结合常规教学工作,细化部分指标要点,或重点聚焦部分指标开展教师评价。评价结果主要作为诊断和改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能力素养的依据,同时与年度教师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等相关。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议》将学生综合发展结果直接嵌套进教师教学实绩里评价,与学校发展建立起缜密的逻辑连接,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形成学生、教师和学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闭环。